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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有权否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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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十大特权事件:穆大叔摇手指 科比否决交易

我来说两句 2009年10月22日16:40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体育天地MVP

  NBA十大特权事件

  近来,斯蒂芬·杰克逊向勇士队管理层频繁施压,甚至还辞去了球队的队长职务。他表示,如果球队不通过交易补强球队实力的话,那么就请把自己交易出去。斯蒂芬·杰克逊的这一做法无疑是在效仿2007年夏天的科比。他自己也向媒体表示自己应当和当年的科比一样得到这样的权利。目前,勇士队在交易不成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在新赛季雪藏“船长”,而“船长”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其一是因为他星光不如科比一般璀璨,其二就是因为他不像科比那样手握“交易否决权”这样的特权。

  OK组合解散 科比特权加身

  科比是联盟目前惟一一个在合同上拥有不可交易条款的球员,即交易否决权(no-traded clause)。也就是说在合同期内,科比首先是有权选择新东家,而不是被动的等待球队交易。只有在NBA效力八年以上的老将和在同一支球队效力四年以上的球员才有资格在合同中加入交易否决权条款。艾弗森为76人效力了11个赛季,但是在效力满八年之前就签订了大合同,失去了拥有不可交易条款的资格。

  科比在2004年夏天成为无限制自由球员,而且正好结束了自己的第八个赛季。当时的湖人在送走奥尼尔后不可能再失去科比,最终在此情况下与科比签订了一份包括交易否决权在内的七年将近1亿4千万美元的合同。2007年夏天,在经历了连续两个赛季季后赛首轮被太阳扫地出门的尴尬后,科比忍无可忍,拿起手中的特权——不可交易条款要求湖人管理层或补强球队或交易自己。于是,在2007-08赛季,湖人通过交易得到了加索尔,湖人顺利进如总决赛,并在2008-09赛季成功登顶。

(责任编辑: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