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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幽高调诉黄健翔索赔50万 出书写自己“丑闻”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付 中
2009年11月21日04:37

陆幽接受媒体拍照
陆幽接受媒体拍照

  众媒体为采访险闹法庭

  尽管北京昨天的气温已经降至5℃并伴着大风,早上8点30分大批媒体却都已经出现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前。由于本次陆幽案是首次公开审理,为了防止大批媒体的采访混乱,二中院提前做了“特别准备”。除了安排指定入口进入,还在只有30席的法庭内特意设置了“媒体席”,要求媒体在庭上不得拍照和记录,并有专人维持现场秩序。

  然而这些谨慎的安排却仍没能阻止混乱。临近开庭还有10分钟时,仍有记者被拦在安检口。由于警卫不允许某摄影携带器材进入与记者引起争执,在后面的人也不能顺利进入,场面一度陷入混乱。在场的工作人员笑称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种场面,足见陆幽的“排场”。

  9点刚过,陆幽姗姗来迟。由于国足一直在上海金山集训,陆幽前天晚上才连夜赶回。身着黑白格呢子大衣、黑色皮靴、并未经过化妆的她丝毫不见连日来跟队的舟车劳顿。刚一经过安检,就被三十家媒体的记者堵在了门口。前后一年的案件审理,对于各路媒体,陆幽早已驾轻就熟。“我没什么可说的,不是我想炒作,博文是他写的,打官司的事也是他最先告诉记者的,到底是谁想炒作?”神情淡定地回答完记者的提问。由于临近开庭,身材瘦小的她只得挤出围在面前的众多高大摄像师,快步跑进法庭。

  缺席之前庭审的黄健翔仍旧避不露面,只有其代理律师一人应战。相比黄健翔的势单力薄,由三名律师陪伴的陆幽前呼后拥的。上庭前,陆幽信心十足地称相信法院会有公正审判。

  国足随队记者到底指谁

  二审正式开庭之后,首先进入的双方互相陈述事实阶段以及举证程序。上诉方认为在第一次审理做出的判决是错误的。因为在一审之中应当查询的事实没有查询,应当认定的没有认定,应当试用的没有试用。上诉方认为,黄的涉案博文是描写真人真事,本案涉及的博文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并不代表没有进行名誉侵害。陆幽是本涉案博客的特定所指人物,黄的博客描写的是个女记者,又是央视首席女记者,又负责中国国家队报道,最关键的就是这个女记者发生了宫外孕。这个特定的人物就是陆幽。

  陆幽律师认为一审法院没有让黄健翔举证所写的博客指的是谁。但一审法院一味强调陆幽取证,这种取证对陆幽是不公平的。

  在本次审理过程之中,陆幽一方面递交了三盘光盘来证明自己在央视足球之夜首席记者的身份。对此,黄健翔律师认为,陆幽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说明是跟随央视的国家队首席记者。首先,对方承认提供的光盘是编辑过的,不是原始的材料,不能作为真实的证据,陆幽应当提供原始的母带,既然是人为剪辑,就有编辑的可能性,因此再次对光盘的真实性怀疑。

  当被审判长问及黄健翔博客所指的“国家队跟队首席记者”到底是谁?黄的律师表示:这篇文章当时确实指向一个人,但黄健翔指的绝不是陆幽。

  如果不是陆,那么指的是谁?黄的律师表示:当时黄是听到了其他人告诉他的一档子事。具体人、具体事从来没有说清楚。人家只是告诉他杜伊和某个国家队跟队的女记者有这档事,完了把人家甩了。黄仅知道这些,但具体是谁,黄也不知道,但绝对不是指的陆幽。黄从来没有听说过陆是足夜的首席记者,也不知道是国家队首席记者,因此他听到这档事,当时就判断不是他前同事陆幽。所以上诉方认为黄健翔博客所指的记者就是陆幽是不正确的。

  法庭上“宫外孕”成焦点

  陆幽的律师浦志强认为黄健翔博客文章构成了名誉侵犯,擅自披露了陆幽的宫外孕事实,侵害陆幽的隐私。然后在此基础上捏造这个宫外孕是缘于中国国奥队杜伊与陆幽私情所致,这又属于诽谤。

  黄健翔代理律师赵律师在当庭陈述之时认为:自己及当事人首先认定一审审判认定清楚,对一审没有异议。其次,对于上诉人本次所陈述所依据的事实没有充足证据。第一、上诉人所指的陆的宫外孕事实在单位是公开的,人人皆知的,这一点很重要。所以我方认为涉案博客没有侵害陆的隐私。第二、陆幽到目前没有足以被采信的证据来证明涉案博客泄露她的隐私以及诽谤。

  黄健翔代理律师认为,陆幽在本次庭审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她曾经有过宫外孕。既然原告认为住院期间有同事帮助,不应仅以诊断书来证明,要拿住院记录、化验单、出院记录都可以证明,但这些没有,因此诊断书不足以证明真实性,因此我对这份宫外孕的诊断真实性持怀疑,不能证明陆幽曾经有过宫外孕病例。

  其次,黄健翔律师认为,对方所说的央视记者李宝石证言已经不成立了,既然陆宫外孕的事实是人人皆知的、公开的。但李宝石的证言,他说他不知道。陆幽说她的宫外孕是事实,但李为何说不知道。这说明李的证言是存在说谎嫌疑。既然李有说谎的嫌疑,那他一审当庭的陈述不应给予采信,因此他说的陆是央视首席是不成立的。

  二审开庭进行4个小时,北京二中院没有当庭做出宣判结果,法院会择日再次开庭。庭审后,陆幽表示:“我会坚决上诉,黄健翔是我一生的被告,他必须向我道歉。”宗禾

  ■庭前对话

  宫外孕证明成为二审证据

  记者:一审开庭时,不公开审理是你申请的,为什么二审又要申请公开审理呢?

  陆幽:一审要求不公开审理,是出于对自己的隐私和家人的保护。但事后我发现,一些媒体还是公布了我宫外孕的细节,我的隐私并未得到保护。既然如此,那索性将一切透明化。我二审谈话时递交的材料,就包括医院开具的宫外孕诊断证明。我相信,公开审理对自己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是有好处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虽然这起案件涉及到我的隐私,但在我申请公开审理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了。

  出书记录自己的“丑闻”

  记者:想过可能会输官司吗?

  陆幽:无论二审结果如何,我都会坚持到底。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讨回我的清白。而且我相信,只有公开才能讨回清白。就像我经常在节目中说的,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记者:你会出本书,名字就叫《丑闻》,是真的吗?

  陆幽:对。我不忌讳别人说我拿这件事情炒作。我现在最不怕听到的就是“宫外孕”三个字。

  记者:这本书,讲的就是你在这件事中全程的经历吗?

  陆幽:不是,我不是以一个当事人的角度去写,我会以一个记者的身份去写。这是一个恶性网络传播的典型,我很不幸地成为了一个受害者。我会从更职业的角度,去阐述这件事情。

  ■案情回放

  去年6月6日,黄健翔博客撰文《丑话说在前边》。

  陆幽认为,文章以披露隐私方式,捏造她与国家队前主教练杜伊科维奇的性丑闻。文章中称其因杜伊科维奇而宫外孕,因此她起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

  今年5月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陆幽的诉讼请求,陆幽不服,提起上诉。 付 中

责任编辑: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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