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时报》报道
中国足协力推“自由转会”一步到位,但众俱乐部坚持认为时机还不成熟,经过两个半天的唇枪舌剑,众俱乐部提交了一项“放缓执行自由转会”的建议,而中国足协也极有可能接受这一提议。
据了解,各俱乐部虽然对国内转会制度与国际全面接轨表示赞同,但大家对于足协因为周海滨事件调整转会规定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过去的转会规定对俱乐部利益的保护是从1994年联赛就坚持的,这么多年我们的转会制度比较稳定了,为什么因为周海滨这样一个个例就要进行颠覆性修改呢?国际足联并没有明确要求下属协会必须在转会规定上与国际接轨啊。”一位中超老总说。
对于新规中所规定的“国内转会将严格按合同办事;球员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可以提出转会并与其他俱乐部接洽转会;球员单季上场率不足10%可获自由身”,俱乐部均表示没有异议。而各家在“希望中国足协以2010、2011赛季为过渡期,将自由转会推行日期放缓至2012赛季”上也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