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中国足协邀请了来自16家中超俱乐部和沈阳东进、杭州绿城、重庆力帆和广州日之泉共20家俱乐部的球员代表在中国足协进行座谈会。
会议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其间笑声不断。不过并未形成任何实质性意见,“就是足协听取一下大家的意见。”北京国安球员代表杨璞说。
为保护俱乐部利益,中国足协还是基本确定了一项保护条例:2010年之前,只要俱乐部与球员签约的工资高于2009年的,球员就必须与原俱乐部签约,否则不予注册。
从上赛季开始,已有中国球员利用国际足联转会规定自由转会至国外俱乐部。中国足坛的转会保护政策行将瓦解,鉴于此,中国足协已经推出了转会新政,在邀请俱乐部的代表征求意见之后,又将球员代表邀请到中国足协征求意见。除杨璞外,还有李雷雷、王霄、李彦等各队主力球员,大家围绕过去的转会制度以及自己的相关感受畅所欲言。
中国足协青少部主任马成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听取了球员们的意见,很多规定都会根据他们的意见进行修改。”此外,转会规定还对诸如“租借”、“保护期”等相关专业名词给予解释,避免被误解。
运动员着重表达两点担心保护期、拖欠工资成公敌
座谈会过程充满笑声,但并不能掩盖队员们的忧虑。球员们着重表达了两点担心:一、30个月保护期时间过长;二、俱乐部拖欠工资的问题让人很头疼。
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如球员在国内进行转会,即便合同到期也要向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队员们在会上均表示应减少保护期甚至废除这一条款,有人提出实在不成就减少到半年,也好过30个月的保护期,不然会极大地损害球员的利益。另外,中超联赛仍有拖欠工资的问题。据记者了解,很多中超俱乐部在与球员签订新工作合同之前都要求队员在一份“不拖欠工资”的证明中签字,这个问题也反映了队员们的某种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