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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首次披露打假真相:结伙作案 假赌结合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2009年11月26日08:07
  据新华社沈阳专电(记者 陈菲于力李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日前就备受公众关注的足球打假案件接受了记者采访。公安机关表示,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配合下,目前已查明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足球比赛个别场次的犯罪事实,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介绍,2009年初,公安部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和有关请求,部署辽宁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鑫在新加坡非法操纵足球比赛一案。专案组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和艰苦细致的工作,于今年4月在沈阳将王鑫抓获。

  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在调查王鑫在新加坡操纵球队打假球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他还在国内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操纵个别场次足球比赛。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揭开了广州医药队与山西陆虎队踢假球等内幕。因案件涉及其他省市,公安部指定王鑫等人案件由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

  据公安机关调查,2006年8月19日,“中甲”联赛第17轮,有“冲超”希望的广州医药队主场对阵山西陆虎队。赛前王鑫、王珀等人放出风声,希望广州医药队来买这场球。随后二人在联系丁哲、杨旭等人后,通过贿赂的方式,操纵了比赛结果。最终,广州医药队5:1大胜山西陆虎队。而王鑫、王珀等人不仅获得了贿赂款,还利用非法操纵比赛结果这一手段,在比赛当日投注某国际赌博网站,牟取暴利。

  目前,专案组已查明,王鑫、王珀、丁哲、杨旭等人自2006年以来就先后利用商业贿赂的方式,对国内“中甲”联赛个别场次比赛结果进行操纵,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涉嫌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的犯罪影响恶劣、不得人心。今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打击犯罪,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强化管理,实行综合治理,为中国足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典型“假球”样本———20万搞定一场假球

  新华社记者

  李铮 陈菲 于力

  这本应是一场真刀真枪、公平竞争的足球比赛,但在名利的诱惑下,却被导演成了一出典型的“假球”丑剧。办案人员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2006年8月19日,广州医药花20万元买球、山西陆虎为了贪利而卖球。想用胜利冲入中超的广州医药和想靠赌球发财的山西陆虎,精心导演了一场5:1的“假球”。“20万元搞定一场5:1”的丑剧由此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而它的始作俑者就是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

  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2006年,王珀是山西陆虎队的总经理,王鑫以赞助人的身份进入到球队当副总经理,实际上他并没有投资赞助,只是想用打假球和利用球赛赌博的方式为他和王珀挣钱。

  据介绍,当年8月19日,有一场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广州医药主场对山西陆虎队。当时山西陆虎队已经没有升降级的压力,而对手广州医药则非常希望取得胜利实现“冲超”。于是王珀和王鑫就通过球队助理教练、中间人等与广州医药队方面联系,看他们能不能买这场球。

  在确认广州医药买下这场球后,山西队输球便成定局。据警方介绍,山西陆虎队这场做的是大球盘,大球盘的意思就是要总进球数在三个以上,所以王珀和王鑫就和球员商量要踢出大比分,最后以1:5输掉了这场球。

  一切安排妥当,王鑫和王珀就开始疯狂下注。办案人员说,把比赛比分安排好后,王鑫和王珀作为球队的主要领导连比赛现场都没去,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东莞去赌球了。到了东莞后,他们找到一个庄家押球。非常不巧的是,当时最大的赌球网———皇冠网并没有开设这场比赛,他们又找了一个比较小的赌球网,最后赢了十几万元。与山西陆虎队控制比赛、比分,通过赌球渠道获利不同,广州医药队花20万元买来一场“胜利”则是为了球队冲入中国足球的顶级联赛———中超联赛。

  山西陆虎为了赌球而卖球打假球,广州医药为了冲超而买球打假球,“假赌结合”成了中国足球个别问题场次的主要特点。

  司法利剑能否还中国足球一片净土?

  新华社记者 于力 李铮 陈菲

  打假!反赌!2009年岁末,随着公安机关强势介入绿茵黑幕,在中国足球坠入深渊后,人们都期待司法利剑还中国足球一片净土!

  结伙作案 假赌结合

  公安机关在侦破“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个别足球比赛结果”案件时,向记者详细透露了2006年8月19日广州医药主场对山西陆虎这场中甲比赛被导演成“假球”的过程。其中,足球圈内人结伙作案是一个突出特点。

  办案人员介绍说:“共同策划这场"假球"的人彼此都很熟悉,这些人还有一定实权,能支配球员,所以一起运作踢假球这些事情来比较默契。”

  据介绍,这场假球的始作俑者王珀和王鑫是当时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的正、副总经理,当二人将广州医药队作为“假球、赌球”对象的时候,就开始想方设法找圈内的接洽人运作。于是王珀和王鑫就通过球队助理教练,联系到另外两家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人作为中间人找到广药足球俱乐部。

  而得到山西方面卖球的示意后,广州医药俱乐部副总经理杨旭在请示了俱乐部主要领导同意后,在赛后将20万元买球钱又通过中间人给了山西陆虎俱乐部。

  警方侦破案件时查明,王鑫、球队的助理教练以及中间人都在一个球队待过,现在又都在足球俱乐部任职,圈内人相互之间有个关系网,联系都很方便,一旦觉得某场球很关键,就开始跑关系、做工作,这种现象已经是人人皆知的事了。

  据记者了解,在警方侦破的几场比赛中,都是一方面操纵假球要对方的行贿款,另外又到外围球盘去赌球,即“假、赌”结合。

  道德沦丧 急功近利

  广州医药对山西陆虎这场“假球”给人们最深的印象就一个“钱”字。为了钱,可以愚弄观众出卖比赛、出卖良心,而足球圈的部分人员素质差,在金钱面前道德沦丧甚至不惜以身试法,是产生假球、赌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主管部门管理缺位是产生假球、赌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2001年,浙江绿城俱乐部刮起一股打黑风暴,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在足球界正义之士义无反顾的时候、在全国球迷的殷切期待中,足球主管部门仅仅处理一个“黑哨龚建平”便草草收场。这使足坛铤而走险者更加肆无忌惮,为后来“假赌黑”泛滥、吞噬中国足球埋下了祸根。

  在广州医药这场“假球”中,记者发现,广州医药俱乐部出20万元买球的一个原因竟然是广州球队不冲超和广州城市综合实力不相匹配。犯罪嫌疑人、原广药副总经理杨旭回忆这件事的起因时说:“上到市政府、再到集团、俱乐部都很关注冲超这个事,当时的广州足球和广州的综合实力都很不匹配,大家都想把广州足球带回到中超。在这样的背景下,再有中国足球一些不好的潜规则,反正感觉就是大家都在做,不做吃亏,所以明知道不对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来做。”

  这段话实际充分显示了中国足球盛行的实用主义和急功近利。当年南方有个城市经济发达但足球一直上不去,当地为了让足球地位和城市地位相匹配,也出现了令人怀疑的买球现象。

  司法介入 长效监管

  “王鑫等人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个别足球比赛结果”案件的侦破,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一些法律界人士提出,对这种社会影响极坏的犯罪行为,严格依据法律予以重刑,也希望通过这次司法介入为突破口,还中国足球一片净土,挽救形成颓势的中国足球。

  法学博士、辽宁正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雨波说,目前从法律上来看赌球就是赌博,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就是赌博罪,但是赌博罪量刑较轻,对于获利上百万、千万的赌球来说,这种特殊的赌博如果按照日常赌博罪处理,就显得很轻微,难以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雷雨波说,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但是从目前中国足球假球、赌球结合的现状来看,司法部门可以从调查“假球”入手,“假球”的背后是金钱交易,而这种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金钱交易一般可以够得上“商业贿赂”罪,按照刑法规定,行贿、受贿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加上赌博罪两罪并罚,打击力度就会更大了。

  足坛打假专家建议———防止官员腐败在先保证球员利益在后

  新华社记者 张 薇

  听说中国足球掀起打假、反赌风暴,电话那头的加拿大记者德克兰·希尔表示自己既开心,又悲哀。这位打假“专家”表示自己对中国足球只有两点忠告:第一是严查官员腐败,第二就是给球员提供长期的利益保证。

  希尔曾深入调查赌球市场数年。从球员到教练,再到官员,甚至亚洲非法赌球集团的幕后“黑手”,希尔在跨越四大洲、采访200余人后写出了《作假:足球与有组织犯罪》一书。希尔毫不留情地说:“对中国足球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防止官员腐败。先在足协内部查清腐败官员,把他们揪出来,送进监狱。这是第一步,然后才应该担忧球员腐败的问题。”

  希尔建议,中国足协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由警察负责的部门。“在北美,所有项目的负责机构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由警察监督机构内部的官员,以防他们有腐败行为。”希尔说。

  王珀王鑫足球经历

  公安部昨日披露了“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个别足球比赛结果”案件的初步情况。其中2006年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珀、副总经理王鑫成为操纵假球的关键人物。以下为两人的足球经历———

  王 珀

  2003年,王珀进入陕西国力俱乐部担任总经理,同年陕西国力球队降级。

  2004年,王珀将降入中甲的陕西国力队迁移到浙江宁波。

  2005年,王珀将陕西国力队再次迁往哈尔滨,不久球队由于欠薪问题被中国足协注销比赛资格。

  2005年,王珀入主乙级队西藏惠通队,在球队冲甲失败后,购买了大连长波的壳之后,进入中甲联赛。

  2006年,王珀将球队迁移到太原,以山西陆虎队名义征战中甲联赛。

  2007年,王珀又将球队的主场放到了呼和浩特,该队中途退出了中甲联赛。

  至此,王珀从中国足坛彻底消失,直至2009年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 鑫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王鑫效力于沈阳足球队,职业联赛初期即退役。

  2006年,王鑫进入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担任副总经理。

  2007年,王鑫带领辽宁广原足球队参加了新加坡联赛,出任球队领队。

  2008年,新加坡司法机关指控王鑫和他球队部分队员涉嫌操纵比赛结果,王鑫以在国内有官司应诉为由回国。

  2009年4月,王鑫被辽宁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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