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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成反赌利器 赌球涉案者或将被判处重刑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李岩
2009年11月26日10:22

  公安部11月25日公布了“王鑫等16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案件的初步情况,目前已查明,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足球比赛个别场次犯罪属实,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按《刑法》规定或将被处以重刑。

  警方表示,王鑫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涉嫌犯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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