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甲联赛,广州医药主场5:1战胜山西陆虎队比赛已被公安机关确定为假球,并被揭露广州队存在贿赂对方行为。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规定,广州医药队已违规,降级将是“按规则处罚”。
在《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中做出明确规定: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球协会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业促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2.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3.俱乐部(球队):降级。
从这个规定来看,广州医药队与山西陆虎队的比赛已经被定性为商业贿赂操纵比赛,被捕官员杨旭恰恰就是当时广州医药俱乐部的代表,因此广医俱乐部(球队)的行为就已经违反了中国足协的《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
有消息称,足协纪律委员会昨日凌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此事。但纪律委员会负责人徐家力昨日上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纪律委员会到目前为止还没正式开会,“我们没有接到公安部的正式通知,所以还没对此事进行开会研究”。
不过,徐家力表示,纪律委员会对这种不良行为是坚决抵制的,“如果有确切消息,我们肯定会对此事进行研究,而且肯定会按规则办事”。言外之意,一旦公安部结案后确定广州医药队存在贿赂行为,那么将注定难逃降级处罚,而山西队几经易主后目前已离开中国足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