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已经将广州医药与山西路虎的比赛定性为“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
根据这一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足协有可能对广药足球俱乐部进行什么样的处罚呢?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位官员含糊地表示,一切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记者翻查了今年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发现在第三节中对“贿赂”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
(一)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协有关机构、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协规定,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2.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3.俱乐部(球队):降级。
(二)被动腐败(被许诺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上述同样的处罚。
(三)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
由此看出,如果按照“规定”办事,广药足球俱乐部将被勒令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