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塞尔维亚总统塔迪奇近日因为在体育场所喝酒而收到了法院的传票,12月1日他出庭接受了法官的询问。在体育场喝酒就犯法了吗?要被追究责任?何况还是一国的总统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10月10日在贝尔格莱德红星体育场举行了一场2010年南非世界杯欧洲区的预选赛,塔迪奇和塞青年与体育部长马尔科维奇(女)、贝尔格莱德市议长安蒂奇等官员共同到场观看了比赛。结果,塞尔维亚队5:0横扫对手,提前一轮晋级南非世界杯决赛圈。当时赛场一片欢腾,塔迪奇等人在体育场休息室也开了香槟酒,举杯共饮,庆祝塞尔维亚作为独立国家首次打入世界杯。这一镜头在当晚的电视节目中被播放出来,各报纸也刊登了这条消息。但是塞法学家却指出,在赛场饮酒,违反了塞尔维亚的“阻止体育比赛暴力法”,法院因此向塔迪奇发出了传票。
1日开庭后,塔迪奇向法官表示,他不知道在比赛场地喝酒,“哪怕只是为了庆祝喝一点”,也是被禁止的。他还表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走出法庭后,塔迪奇向记者表示,不会要求豁免权,他将像每一个普通公民一样接受罚款或者刑事处罚。他还说,经过法官的解释,他已经完全明白了,如果只是碰杯而不喝酒,并不违法,但是把酒带到比赛场地并且饮用,就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塞尔维亚青年与体育部长马尔科维奇和贝尔格莱德市议长安蒂奇也先后到法院作了说明,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
塞尔维亚“阻止体育比赛暴力法”规定,禁止在体育比赛过程中和比赛结束后90分钟内在体育场馆饮酒。如果违反了以上规定,将被处以约500至800美元的罚款,或者被处以60天的监禁。
(京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