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马琳张一离婚:除奥运金牌 其它应对半分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09年12月03日06:25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门天清)对于马琳离婚案,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吴劲松律师也认为,《婚姻法》规定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送所得的财产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约定外,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如何“平等处理”,吴劲松律师说,就是大家平时说的对半分。
不过对于马琳所获的奥运金牌等荣誉,吴劲松律师认为:金牌是依附于马琳个人,人生依附性强,也是他通过个人努力所获,属个人荣誉,应该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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