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冰 申花请来吉梅内斯当总经理,很多人认为是一种炒作。这样的想法,显然有失偏颇。
总经理也好,主教练也好,对于老外,中国足球总是有着一种近乎焦灼的矛盾。一方面,希望这些外来的和尚们,能够带来一些不一样的经书,能够改变一下自身落后的局面;另一方面,却又根深蒂固地认为,自家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所以才会有“最好的未必最好,最合适的才最好”这样没法说通的道理。从甲A到中超,甭管你多大的牌,只要不能放下身段,适应所谓的“中国足球国情”,距离你被扣上一顶“水货”的大帽子,也就没有多少时间了。一个人是这样,两个人是这样,甚至连给鲁能带来了N个冠军的图拔科维奇,最后也差不多成了坑蒙拐骗的代名词——这种情况下,还硬说问题全是人家的,你信吗?
本土俱乐部请个洋经理,这件事情本身无可厚非,更谈不上以此来吸引眼球。放在其他领域,一家中国公司,找一个老外来当总经理甚至CEO,再平常不过了,为什么到了足球领域,却成了另类呢?最关键的问题是,找了吉梅内斯过来,申花是否把他用好用活了,是否让他身上的商业价值,得到了完整的体现。用人之道,在于发挥一个人的长处,而不是盯着他的短处。一个在国际足联和乌拉圭国家队多年来能够长袖善舞的人,到了中超,却变成了一个“摆设”,问题,显然不仅仅出在吉梅内斯一个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