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形的赌球网络
据了解,这个网络赌球团伙呈类似传销组织的金字塔形结构。开设网站的王某为最高级别,其招募的代理下分“登零”、“登一”、“登二”、“登三”等4个级别,权限逐级减小,比如“登二”只能发展“登三”。办案人员说:如果把王某建立的赌球网站比作物理空间上的赌场,“登零”级别代理就相当于租用了这个赌场中的一幢楼,“登一”级别代理相当于租用这幢楼中的某一层,最底层的会员就是参赌的赌客。
检察机关认定,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王某使用假证件分别开设了7个银行账户,用于收取非法收入,累计182万余元,其中主要收入是出租不同级别的账号所得。另据王某交代,他曾经给几个客户“改单”,就是登录到网站后台,把原先设定的球类赛事的注单给改了,这样赌客就是猜中了也是输,庄家赢钱了,王某在盈利中抽取百分之五或者百分之十,“实际上就是黑赌客们的钱”。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是青岛人,他是赌博网站“登三”级代理,作为庄家负责招募赌客接受投注。据查,张某共发展13名赌客进行赌球活动,累计有效投注额110万余元,张某非法获利3万余元。按照约定,张某将自己盈利的10%支付给网站开设者王某。
据办案人员调查,张某发展的赌客身份各异,既有出租车司机、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无业的家庭妇女等。一位姓王的赌客说,2008年5月初,张某教会他在网络上赌球,并给他提供了网址和会员账号。到2008年10月份,他每周六或周日下注赌球,下周一与张某结算。“每月投注一、两千元,输多赢少。”
参与办理此案的滨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警官告诉记者,此案的犯罪嫌疑人遍布全国多个省市,他们相互之间多数是通过QQ等方式进行网上联系,互不实际接触,彼此并不认识。不过,这个团伙的警惕性也非常高,参与的赌客都需要有熟人介绍并提前交一笔钱,否则无法参与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