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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部牵头的足坛反赌打黑风暴,让中国足协陷入尴尬。没有人说得清,中国职业联赛的参与者们,那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俱乐部,甚至足协官员,究竟有多少人曾经参与其中。
作为行业管理者的中国足协,再次被推到前台——足协管了么?管得怎么样?为什么管不好?足协应不应该成为被告?
足协的“前世今生”
中国足坛假球现象泛滥,足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足管中心对赌球、假球在管理上不作为,严重渎职。著名足球评论员李承鹏说:“有人说假球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不,假球是一张网,足协是这张网的中心!”
“隋波案”不了了之,龚建平案不处罚行贿者,17名裁判被足协内部处理;唯一一个被足协处理过的甲B五鼠案,也只是以罚款为主,禁止从事足球活动的处罚并未真正执行——这种不作为,助长了假球、赌球的歪风邪气。
中国足协的身份,确实很难用一句话讲清。两块牌子,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足协,同时挂在北京夕照寺北街东玖大厦7楼的办公室门前。
早在1955年,足协就已经存在,其实际的行政管理职能由体委训练局负责。1993年,国家体委训练局正式撤销,成立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足协合署办公,足协正式承担起对足球的行政管理责任。于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出现了——在体育法中规定的代表会员利益的社会团体,同时成为整个行业的管理者。
目前,足协的性质是国家体育总局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每年分到为数不多的财政拨款,其运行经费主要靠自筹。足协50余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国家事业单位的职员,在体育总局有固定编制。
担任足协主席的人一般是体育总局局长,实际领导和主管日常工作的,则是足协专职副主席。从1992年职业化改革至今,先后有四人担任此职,分别为王俊生、阎世铎、谢亚龙和刚刚就任9个月的南勇。
在球迷和公众心中,这四个人,早已不是个体,而代表了中国足协和足球管理制度。中国足坛每有动荡,这四个局级干部的名字便会代表足协出现在报纸上,承担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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