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否决权确实有些霸道,但是,这一条款并非发生在科比(科比新闻,科比说吧)一位球员的合同中,本赛季NBA(NBA新闻,NBA说吧)430多名球员的合同中,包括科比在内,有21人拥有这样的霸王条款。
按照NBA规定,只有在联盟中打了8年以上球的老将,或者是在同一支球队效力4年以上的球员,才有资格在合同中要求交易否决权条款。问题是,极少有球员和某支球队形成这种情况。
像艾弗森或麦迪这样的全明星球员,他们通常在NBA效力满8年之前,就签订了大额合同,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无法等到满足霸王条款的到来,就已经将自己交给了球队。而NBA的续约合同并不允许球员更改主要条款。
科比这样的霸王条款一般球员很难签到,但是,NBA还有另外的规定,可以让许多球员在球队想要交易他们时,需要得到球员本人的许可。
这个规定共有3条内容:当一名球员在赛季末成为拥有伯德条款的自由人,在球员在同一支球队连续效力了两个赛季的时候发生;一名球员在赛季结束时成为拥有全伯德条款的自由人,这在该球员在同一支球队效力了连续3个赛季时发生;球员按照新秀合同的递增比例,在第5个赛季接受了球队的报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