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一起涉案金额达3024万元的网络赌球案件于近日终结,法官在采纳了电子证据及当事人供述等证据后,判处辽宁队“十连冠”时期队员吕东三年有期徒刑。
吕东赌球案件告破,并最终完成诉讼,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涉案人员投注时使用的电脑。
据介绍,警方在抓捕吕东时,扣押了吕东中国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各一张,中国银行存折三本,无线网卡一个,存储卡一个,IBM笔记本电脑一部,网上交易清单7张,华维,三星手机各一部。
吕东案件的主审法官介绍,主要犯罪工具是电脑,现在都被全部扣押,电脑中有登录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这个“永利高”网站对于每个涉案人涉赌都有全部记录,非常完整。公安机关对电子证据全部进行了打印,被告人确认签字。
吕东案件法官说,网络时代,利用互联网犯罪的越来越多,这方面的证据也很多。本案的电子证据证明,吕东等人确实在网上开设赌场、发展下线,而且进行了投注,涉及利润分成,所以最终定为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