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2002年世界杯之后,针对南勇的举报信便如雪片般飞向各有关部门,举报信中提及最多的,就是经济问题。南勇在中国足协任职12年,究竟通过职务便利榨取了多少经济利益,目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他不会太“干净”。“权力寻租”,顾名思义,正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而这个名叫南勇的人,将这种“寻租”发挥到了极致。
【南家菜馆】
据说,2000年之后,随着南勇在中国足协的话语权越来越大,求他办事的俱乐部、经纪人以及希望承办比赛的公司也越来越多,忙的时候,南勇一天要赶好几个饭局。如此一来,南勇的家人索性开了一家民族风味浓郁的特色餐馆“南家菜馆”,面积不大,装修一般,地理位置也不算特别好,不过这些并不会影响饭馆的营业额。或许,当初南勇同意家人开设这家餐厅时,压根就没有想到——这里会成为许多足球人必吃的一家餐厅,甚至成为变相“行贿”的好去处。
稍微年长的裁判都很清楚——如果是外地裁判,一旦被安排到北京执法,上场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来这家餐厅用餐。于是,原本一顿非常简单的“工作餐”,吃出一两万甚至十来万就成了非常正常的事。而且,其中“吃法”也大有讲究。一般餐厅都有贵宾打折卡,但这家餐厅的贵宾卡却不是用来打折的,到酒店吃饭的都是为了“办事”。不仅足球裁判到餐厅“吃饭”,其他足球圈内外人士需要办事,进京之后也会光顾这家餐厅。当时,有求于南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南勇的提示,请客的地点都被放到了这家餐馆。根据所要办的事情大小和难度,在南勇点头同意之后,请客之人会被要求在该餐馆购买金额不等的充值卡,但起点为5万元左右。当然,此后没有人会再到该餐馆使用充值卡,就这样,权钱交易完成。2002年世界杯结束,有关方面曾对举报信中所提到的问题对南勇进行调查,但由于当时情况复杂,餐馆的情况也被南勇推到了家人身上,最终,他涉险过关。
【沈阳悬案】
“敢干!”很多了解与熟悉南勇的人都会这样形容曾经的足协副主席。的确,南勇很有胆略,在需要承担责任时,他永远走在最前,无论是在负责国足事务期间还是负责商务开发之时。鉴于当年十强赛的火爆程度,要求承办中国队主场比赛的城市不少,但最终,由于南勇与时任沈阳体育局的隋姓局长属于老同学,主办权也顺理成章地落户沈阳。
沈阳成功中标后,给中国足协上交的费用为2000万元人民币。而门票的具体销售,则由沈阳体育场成立的一家临时公司包销。门票销售方面,主办方对外宣称有5000多万元人民币收入,但据说实际销售额超过了7000万元。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沈阳当地放出“风”来,称“亚足联要求的主场必须限制入场人数”,因此,每场比赛对外公开发售的门票只能在45000张左右。可实际上,中国队主场比赛时场场爆满,入场球迷人数甚至接近60000人。于是,多卖出的票款究竟去了哪里,便成了一个谜。据说,南勇因为成功帮助沈阳拿到主办权,“功劳不小”,也从中分到了不少,但谁也无法佐证。
【延边之谜】
2000年,吉林队在甲A联赛提前三轮降级,这支以延边地区鲜族球员为主的球队,在降级之后仅仅一个月,便以2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连同甲B联赛资格,被转让给了浙江绿城俱乐部(即现在的杭州绿城俱乐部)。知情人士透露,帮助完成这项买卖的人就是南勇。如此说法不应该令人意外,毕竟南勇来自延边,加上其父在当地也算是一位有影响的人物,一切似乎来得顺理成章。而身为足协副主席的南勇,为延边队找到一个好买家也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转让过程中,有传言称南勇拿到了不少“好处费”或曰“中介费”。当然,这依然无法得到佐证。
作为“行规”,促成一桩买卖,拿点中介费似乎也是合理的。在牵线搭桥的过程中,由于其特殊身份,即便是原本不想买的买家,恐怕也需要重新掂量,“毕竟,这是足协副主席啊。”一位知情人说。于是,给点“好处费”似乎也是天经地义了。这,同样可以算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