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出来混,总要还的。”昨天,在绿城球迷论坛上,有球迷如此评价胡明华的投案自首。而记者昨天也了解到了一些胡明华投案的细节,他的投案地点是在家门口的派出所。
穗浙假球案的立案时间是在去年的12月10日,由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817”专案组负责。今年1月20日,辽宁省公安厅签发了对胡明华的拘留证,并在1月25日将其列入在逃人员信息库。
1月28日,也就是在穗浙假球案公之于众的第二天,胡明华在北京西城分局阜外派出所投案自首,而胡明华的家正是在西城区。1月29日,胡明华被移交“817”专案组,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本报记者 史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