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协掌门人韦迪的力荐下,有着“中超之父”之称的郎效农将在今日走马上任,全面主持中超公司工作。据了解,由于没有得到中超董事会的正式批准,郎效农目前只能是代理总经理,从代理总经理过度到正式的中超总经理,对于郎效农来说其实只是个时间上的问题。
长谈3小时 获韦迪认同
虽然郎效农已经退休两年了,但他对中国足球的热情不减,不断地通过媒体发表对中国足球的见解。也正是因为他的赤诚,韦迪一到足协就立即找到他长谈,而且两人足足谈了3个小时,这也是韦迪上任后时间最长的一次谈话。在原中超公司经理吕锋失踪后的第二天,就有媒体透露郎效农上位的消息。而随后足协新掌门韦迪也表示,不排除邀请郎效农出山的可能,他在自己的第一次媒体见面会上就说过:“我不排除郎效农重新回归,我和足协的其他干部谈话时间是一个小时,和郎老,我谈了三个小时。而且,如果聘请他,我是最省钱的!”此前比较担心郎效农的经营能力,不过韦迪表示:“经过了解,郎效农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一职位,因为此前他与国际管理集团有过两次合作,谈判都是他出面谈的,所以有这方面的经历。”从中可以看出,韦迪早已把郎效农当成了接手中超公司的第一人选。
不计薪酬 “中超之父”献余热
在吕锋出事之后,林晓华在主持中超公司的工作,但现在林晓华正在日本督战东亚四强赛,中超公司再次群龙无首。无奈之下,韦迪不得不让郎效农提前出山救火。今日,郎效农就将赴中超公司上班,暂时代理总经理一职,全面负责中超公司工作。由于此任命还要经中超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因此,郎效农目前只能是代理。韦迪证实了这个消息的正确性:“中国足协将推荐郎效农作为中超公司总经理人选,不过要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正式的任命。”
这一消息随后也从足协相关官员处也证实,“现在足协已经确定了郎效农回归,周一足协会正式公布。中超公司是企业,足协公职人员是不能在公司任职的,郎老退休了,所以他是最适合的人。目前,郎老职务并非中超公司总经理,但他将全面主管中超公司。”至于年薪,该官员表示:“郎老对中国足球的热情仍在,希望为中国足球再作出一些贡献,所以薪酬方面没有特别要求。具体薪酬还要中超公司董事会决定。”
据了解,董事会应该在本周召开。谈到自己的这次出山,62岁的郎效农显得很低调,他说:“坦白讲,这与以前负责联赛工作不太一样,主要是商务开发这一块,这还请大家区分开来。不过,与足协联赛部门的联系肯定少不了。”(记者 周维)
新华时评
要命的利益冲突
欧美足坛不可能有中国足协及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样奇怪的混合机构,因为它公然违反了西方人所信奉的“利益冲突原则”。
“利益冲突原则”在西方国家是个妇孺皆知的常识,但在中国却毫无疑问是个新鲜事物。这一原则在于确保秉公办事,杜绝腐败,意思是“公职人员对公众义务与其本身利益相冲突”。如果有些政府官员一手制定规章政策,随后又摇身变成商人拿着这些条文到市场上为自己牟取利益,就违反了这个原则。
在那些政企一体、管办不分的机构内部,多数都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有人把这样的机构称为“怪胎”,因为他们的存在实在不合常理。
毫无疑问,中国足协就是这样一个机构。南勇被刑拘前是中国足协的专职副主席,是个民间组织官员,当时他又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主任,是个正局级国家干部,另外他还曾是中超公司的董事长,是个商业机构的领导。他亦民亦官亦商,多重身份,多种利益集中在他一人身上,官商勾结,这样很难避免腐败行为的出现。
众所周知,中国足协和足球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虽然足协是个民间组织,却能行使政府部门行政职能。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中国足协一方面是权力机构,另一方面又是市场主体,赤裸裸地违反了“利益冲突原则”。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就难免滋生腐败和官僚主义。
西方足坛之所以对“利益冲突原则”非常敏感,是因为它很容易导致渎职、腐败等犯罪行为。我们的足球从体制根本上违反了这一原则,为渎职腐败埋下了诱因。多少年来,这些却始终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
我们的足球体制造就了中国足协这样一个低效低能的部门。中国足协的大小官员们“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么多年,结果联赛被搞得一团糟,假球、黑哨、腐败丑闻不断;男足、女足国家队世界排名大不如前,如今女足开始面临“冲出亚洲”这个难题;基层足球严重萎缩,注册球员不足七千……足球在国外是“美丽的运动”,但在中国却被搞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贬义词。
中国足球的体制再不改革,会给这项运动在中国的发展制造更多障碍。
套用阎世铎在执掌足协时经常说的一句名言:“当爱情的小舟被风浪打翻的时候,请让我们友好地说声再见。”中国足协与足球的爱情早已结束,是该进行机构调整重组的时候了。新华社记者马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