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下采访
小浩母亲:看学校面子不追其刑责
“本来我们不想要钱的,就想让他蹲监狱。看在学校的面子上,我们才同意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小浩的母亲朱女士说,作为孩子的母亲,她也打过孩子,但只是踢几下屁股。教练训练学生时打几下,家长也没有意见,但是不能照着脑袋上打。
朱女士说,儿子曾获得过全国中学生长跑比赛的第7名,对跑步挺喜欢,但现在一想起教练就害怕,不敢去训练了。
她说,目前小浩的听力恢复了一些,但还需要继续治疗。就在开庭前,她还带着孩子去医院治疗。
同学小刚:我也被崔教练打过耳光
庭审后,小浩的同学小刚告诉记者,崔教练是学校外聘来的教练,对他们要求挺严的。有不少学生都被他打过,他自己也挨过打。“往身上打,也打过我的脸”。对于教练的打人行为,小刚称是为了提高他们的训练成绩,也是为他们好。“我妈也打过我,不过只打我屁股。”小刚说。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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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现象并不少见
记者了解到,不少学校体育教师、专业教练存在 “不打不成才”的传统观念,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去年7月24日上午10时,重庆九龙坡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某中学分部在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足球重点城市足球赛”集训时,外聘教练林林发现14岁贵阳籍队员母诗灏未按要求训练,一脚将他踹倒在地,母诗灏后脑勺着地昏过去了。此时,教练以为母诗灏是装的,又在他身上踢了几脚。经过25天的全力救治,终因伤势过重,母诗灏于8月17日死亡。事发后,警方已将教练林林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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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教练踢伤 练拳少年获赔
晨报讯(记者 武新)14岁的张雷(化名)在丰台区一跆拳道培训学校学习跆拳道,在训练过程中,他被教练踢成骨折。他将学校诉至法院索赔8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判决部分支持了张雷的诉求。
在庭审中,被告跆拳道培训学校对这次意外的发生表示遗憾,并表示愿意依法对张雷进行赔偿。法院认为,教师在履职过程中造成的学生伤害,被告学校应予承担赔偿责任。张雷要求的二次手术费尚未实际发生,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据此,丰台法院判决被告学校赔偿张雷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25473元,驳回张雷的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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