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责任!”昨天下午,结束了一天审查工作的裁判长杨展加有些疲乏又有些愧疚地表示,“问题已经搞清楚了,是我们裁判在工作中出现了低级错误,这一错误是不可饶恕的!”
按照程序,比赛结束后,裁判要填写一张成绩单,经过裁判长审核,录入并公布。因此,即便裁判出问题,裁判长在审核时也能发现错误。但遗憾的是,由于比赛当天程序的调整和忙碌,成绩单在归类时竟然连闯两关,两名自由泳学生的成绩,最终被归到了蛙泳。
昨天,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的成绩单中,小陶和小田的“蛙泳”成绩,已显示为“无效、取消”。杨展加表示,如果直接取消学生成绩,这也是不公平的,裁判造成的错误,怎么让学生承担?主办方初步研究决定,仍然将学生成绩按照参赛时的实际比赛项目归类。
这样,小陶和小田按照实际成绩和自由泳达标规定,可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
新锐体育联盟华西都市报供稿
>>>事件回顾
中学生“打败”罗雪娟
4月3日,原本应该在四川省游泳馆举行的2010年四川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临时改在成都体院进行。
主办方随后公布的成绩名单很快引起“地震”——“陶× 女 绵阳××中学,50米蛙泳成绩31.17秒”;“田× 女 成都××中学,50米蛙泳成绩31秒”。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5年蒙特利尔游泳世锦赛女子50米蛙泳决赛中,罗雪娟以31秒50的成绩获第七名;2006年,在全国游泳锦标赛暨多哈亚运会选拔赛上,罗雪娟以31.57秒的成绩获得女子50米蛙泳比赛的金牌。两相对比不难发现,四川中学生“打败”了罗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