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舞狮 |
搜狐体育讯 中国是龙狮运动的发源地。舞龙、舞狮自问世以来,一直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历代相传,鼎盛不衰,并由此形成了极其灿烂的龙狮文化。
舞龙舞狮在中国,原是一种以自发性、娱乐性、随意性为特点的民间传统文体活动。经过两千余年的发展,其形式、种类繁多,风格、流派异彩纷呈。舞狮有南狮和北狮之分,北狮动作轻巧,以跳跃、翻腾为主,流行於华北中原和中南、华东部分地区;南狮则动作大而威猛,鼓乐雄壮,闻之令人振奋,盛行於广东、广西、港澳台、新加坡等地。舞龙有火龙、草龙、布龙、纸龙、段龙、筐龙、灯龙等近百种。在传统习惯中,人们把龙当作吉祥的化身,每逢喜庆节日,各地都有舞龙的习俗。在旧社会,有的地方久旱不雨,还有舞龙求雨的风俗。
在近代,龙狮运动随着华人的迁移而传播到世界各地,近十年来,东南亚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将舞龙、舞狮运动发展成为一项体育竞赛活动,国际性的龙狮比赛也逐年增多,现代的舞龙舞狮,已由一般的表演活动,发展成为一项集娱乐、喜庆、竞技和健身多种功能於一体的文化体育活动,并开始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竞技化、国际化的发展轨道。
为促进舞龙、舞狮运动在国内的普及开展及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国家体育总局于1995年成立了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并多次举办了国际及国内龙狮赛事。目前,在国际上也成立了"国际龙狮总会",总部设在北京。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地点是安徽省体育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舞龙规定套路
(二)舞龙自选套路
(三)舞龙技能全能
(四)南狮全能
(五)北狮全能
三、参赛单位: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二)如代表团未组队,地市协会、俱乐部等经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组一支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性别、年龄不限。
(二)运动员须由所代表单位于2009年7月31日前在中国龙狮运动协会注册。
(三)对注册运动员于2009年8月1日至8月10日进行网上公示,网址为:www.sport.org.cn。
五、参加办法:
(一)设预选赛,舞龙全能前6名、南狮全能前6名、北狮全能前6名进入决赛。
(二)舞龙队由12人组成,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10人,替补运动员1人。
(三)南狮队由7人组成,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包括锣手、鼓手及替补运动员)。
(四)北狮队由8人组成,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7人(包括替补运动员)。
(五)参赛队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2008年颁布的《国际舞龙舞狮(南北狮)竞赛规则》。舞龙规定套路、南狮规定套路、北狮规定套路执行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2007年颁布的规定套路要求。
(二)各项比赛抽签排定出场顺序。
(三)舞龙和北狮比赛用音乐带伴奏。
(四)舞龙规定和自选套路采取一次性比赛。
(五)舞龙技能全能以抽签、障碍、竞速总成绩相加录取名次。
(六)南狮全能以规定套路、自选套路、抽签、障碍、竞速各采取一次性比赛成绩相加录取名次。
(七)北狮全能以规定套路、自选套路、抽签、障碍、竞速赛各采取一次性比赛成绩相加录取名次。
(八)舞龙自选套路器材自备。其它项目须使用竞委会提供的器材。如使用特殊装饰及伴奏器材须征得竞委会同意。
(九)运动队自备队旗,规格、颜色、样式不限。服装颜色、样式须统一,号码标志清晰。
(十)运动员在竞赛中出现伤、残、病等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七、裁判和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6人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填写《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舞龙舞狮比赛报名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10年1月31日前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联系人:余汉桥、辛毅、王瑜,电话:010-67128832)、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五楼508室,邮编:230001,联系人:葛伟,电话:0551-2650872,邮箱:hfsth@126.com)。
(二)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2010年地市级(或相应级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