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因公务员受贿被起诉 获刑至少10年
从此次中国足坛扫黑风暴中落网的人员来看,都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犯罪性质都将归属于“商业行贿和受贿”,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这些人员行贿和受贿的金额都超过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涉案人员的最高刑期将在10年左右。案件还涉及到一些球员,但总局纪检委书记吴齐此前曾表示,“球员还属于可以挽救的对象”,由此推断,他们可能受到从轻处罚。
现在外界最关注的是南勇等前足协高官涉及的案情。自从被逮捕后,有关部门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过这些人员的涉案情况以及金额。从目前情况看,南勇将可能以国家公务人员受贿被提起公诉,记者翻查了近几年与南勇有相同情况的案件,其中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20万;农业部原局级干部杨廷楷受贿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在受贿金额不明的情况下,南勇将至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处罚也将成为“假球案”中获刑最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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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香港廉政公署前天逮捕了4名涉嫌球员。根据廉政公署公布的信息,被逮捕的4名球员都是大陆球员,分别是于洋、吴昊鹏、牛景龙和凌琮疑。在这四名大陆球员中,牛景龙这名中场球员曾于03前效率于沈阳金德。其中有一人涉嫌用数万元来换取四海流浪队队员的“放水”,但却遭到拒绝,近日,四海流浪总监对此也予以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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