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铁人三项竞赛规则
一、概述
比赛中,运动员应按规则规定依次连续进行游泳、游泳至自行车的换项、自行车、自行车至跑步的换项、跑步赛段,直至到达终点完成比赛。
二、准备出发
出发前,运动员应在准备区进行检录,确认身份和比赛号码,领取泳帽和计时芯片;按规定时间进入出发区并站在出发线后的出发位置上,准备出发。
三、游泳赛段
运动员可以使用任何泳姿进行比赛,但一般均采用游进速度最快的自由泳。运动员可以踩水、漂浮、站立在水底或抓住静止物体休息。如遇紧急情况,运动员可高举单臂求救,一旦被正式救助,运动员必须退出比赛。
比赛中,运动员要沿着浮漂标志出的比赛线路按规定的方向游进和绕标。如果不按规定路线游进,缩短了赛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四、换项
在转换区内,运动员必须在指定位置放置自行车和其他参赛物品,不可以随意丢弃在赛场或其他运动员的区域内。
在转换区内运动员不得骑行,必须在规定的下车区之前下车,在上车区之后上车。
五、自行车赛段
赛前技术官员将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自行车和头盔进行检验,以确保符合规则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骑行,不得阻碍或影响其他运动员的骑行。优秀组运动员之间可以相互尾随,但不得尾随机动车。
运动员在接触自行车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戴好头盔,即从车架上取下自行车之前,直到自行车比赛结束将自行车放回车架上之后的全过程。
六、跑步赛段
在跑步赛段中,运动员可以跑或走,但不可以爬行。
七、到达终点和成绩排名
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肩、手臂、臀或腿)到达终点线前沿垂直面时,即被认为“到达终点”。
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包含:游泳比赛时间、游泳—自行车换项时间、自行车比赛时间、自行车—跑步换项时间、跑步比赛时间;以上述各项时间之和作为运动员的完成时间,完成时间较短者排名列前。
八、犯规与处罚
在比赛中违反竞赛规则的运动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受到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停赛或者禁赛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