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足球运动员,占据人们视线的一般都是高端“产品”,譬如梅西或者C·罗,不管他们的表现如何,却一直都是话题人物。他们的转会,是需要用一连串的0来表述数字的,他们的薪水通常按周薪计算。在足球的世界越来越被这些津津乐道的话题所占据时,很多人都很容易忽略这样一个现实,这些人,原来仅仅是金字塔尖上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即使在我们这个足球不发达国家,也对足球这种畸形的塔尖文化追捧了很久。在职业联赛成就了第一代足球富翁之后,我们记得郝海东如何早早在青岛海边给父母买下了别墅,记得范志毅如何开着豪华轿车向球迷动粗,记得申思在上海滩举办过的轰动婚礼,记得国足每次出征一水儿的LV皮包,可是那些压在塔基底下的人呢?
中国足球被提前挥霍的好日子早已成了过眼云烟,在近几年越来越惨淡的岁月里,随着中国足球市场的萎缩和中国足球形象的跌落,欠薪成了很多俱乐部的常态,生存也成了很多球员的问题,南京有有事件只不过是一次借着0:10的机会进行一次忍无可忍的爆发而已,他们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提醒大家,足球底层劳动者这个群体,其实在中国足坛广泛存在。
也许应该用生不逢时来形容这些年轻人,在他们很小的时候,正是中国足球红火的时候,四处传诵的都是足球运动员发家致富的故事,一时冲动也好,胸怀壮志也好,很多小孩子在懵懂之中被家长送上了绿茵场,但等他们真正要靠足球生活的时候,这个行业却萧条得快连饭都吃不上了。如何让他们有尊严地生活,如何保证他们的权益,如何让他们不再像民工讨薪跳楼秀一般上演输球秀,更严重一点,如何避免他们不被人利用,不出现以假养薪的极端状况,这不是足协仅仅靠一个“非消极比赛”的轻飘结论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群体的生存问题,是中国足球的基础问题。
在南京有有事件发生的同时,另外一个持续了十多年之久的事件刚刚有了结果,曲乐恒状告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一审判决终于出炉,法院判决曲乐恒与辽足间存在劳动关系,辽足需支付曲乐恒各项赔偿共计291万余元,且需保留劳动关系,每月支付给曲乐恒伤残津贴6355.2元至满20年。
这是另外一个底层足球劳动者的例子,法律的判决很简单,作为资方,你们不能在他风华正茂的时候享有他的进球,而在他坐在轮椅上的时候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而对于所有的球员或者还在揣着梦想希望有朝一日成为球员的人来说,踢球是一种享受,但同时是一种劳动,作为一个劳动者,首先要想到的是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合同签了吗?保险都有吗?薪水照常发吗?在确保生存的同时去努力奋斗实现理想。而作为管理者,也应该在确保行业内部和谐,球员能量充足的前提下,再去畅谈高屋建瓴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