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赵岩被控担任境外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从事网络赌球,接受他人投注达760余万元,在北京东城法院受审。法院认定赵岩构成开设赌场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罚款1万元。东城法院刑一庭庭长狄启骋称,这是北京市首起利用虚拟网络发展会员被定性为开设赌场罪的案件。
赵岩曾在房地产公司工作,后来无业。2009年7月,在一次打牌中,他认识了罗某,“罗某让我参与赌球,说挣钱快,发展下家后就可以按下家的投注额提成水钱,我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朋友”。赵岩说,他是最底层一级的代理,单线联系,对赌博网站的情况和上面的层级都不清楚。2009年8月至今年2月间,赵岩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度,从事网络赌球活动,发展4个会员,接受他人投注达760余万元。据赵岩说,他仅获利两万多元,而且赵岩表示他自己不赌球。
今年3月,警方接到举报线索后将赵岩抓获,经分析,其登录网站的物理地址在香港。赵岩口中的“上家”罗某,至今仍被网上通缉。公诉人发表量刑意见时表示,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赵岩的刑事责任,考虑到他是赌博网站最低级代理,接受了21个参赌帐号,持续时间7个月,金额是700多万元,并不符合情节严重的规定,应在3年以下量刑。 (安颖 京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