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赢)经过长达9个月的审理,本周三,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教练员林林殴打足球少年母诗灏致死,做出了过失伤人致死,判有期徒刑3年,民事方面不判赔偿。今天,重庆足球少年母诗灏的父亲母先强向当地检察院提出上诉,他表示不服这样的判决。
2009年7月24日,在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中学,教练员林林殴打14岁小球员母诗灏重伤致死,经法医鉴定,母诗灏为特重型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在抢救期间,林林曾向母诗灏父母谎称,孩子是自己摔伤,而后事情败露逃逸。2009年7月27日,林林被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刑事拘留,8月12日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1月11日上午,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民事部分由于杨家坪中学已赔偿母家80万元,林林个人不需再进行赔偿。在孩子死了一年零2个月后,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结果,母先强表示不理解,他无奈地说:“想不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公诉书中都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判决竟然改为了过失伤人,是最轻的判决结果。我不服这个判决,现在已经委托律师,希望检方主持公道。”J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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