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北京时间9月22日亚洲篮球网消息,前CBA外援李-本森以及他的经纪人帕里斯已经想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诉讼请求,要求CBA球队山西中宇俱乐部偿还所欠薪水以及经纪人费用。
本森要求山西中宇俱乐部支付他09-10赛季的全额薪水以及奖金,本森表示山西中宇俱乐部通过不公正的方式中断了与自己的合同,在此之后并没有支付他应该获得的全额薪水。
但是山西中宇俱乐部却否认了本森以及其经纪人的诉讼内容,山西中宇俱乐部表示当时与本森终止合同时是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经纪人费用以及本森的薪水问题已经安排妥当。
目前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已经下发了正式的判决书,李本森与其经纪人的诉讼得到了支持,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在今年的4月12日正式受理此案,经过了4个月的调查后做出了最终的判决:
1,山西中宇篮球俱乐部应该按照要求支付本森薪水,并且应该支付因为拖欠所造成的利息,利息按照5%计算。
数额 开始计算时间
20000美元 2010年1月20日
60000美元 2010年2月20日
60000美元 2010年3月20日
2,山西中宇俱乐部应该支付给本森的经纪人帕里斯10500美元经纪人费用,并且支付5%的利息,利息总额从2009年9月25日开始计算。
3,山西中宇绝了不应该支付本森以及其经纪人帕里斯5140.91欧元的赔偿金。
4,山西中宇俱乐部应该支付给本森以及其经纪人帕里斯8000欧元的诉讼费
5,对原告提出的其他要求,仲裁法庭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