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4日披露,金哨陆俊案情有望在国庆节前通过央视公布。据最新消息,张健强、陆俊二人涉案的主要方向是受贿,其中张健强涉案金额近300万元,陆俊的金额可能超过500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中国足坛裁判圈中,最普遍的游戏规则是:首先由俱乐部提出有意出钱的信号,然后由裁委会主任张健强派遣自己最为得力的兄弟,完成行贿俱乐部所要求的结果。俱乐部把现金直接交给裁判,或者把贿金打到指定周转账户。比赛结束后,团体中的人各拿自己的分成。
据悉,各俱乐部每年都有裁判接待工作的专门费用,这笔费用最初是60万到80万,后来是100多万。而一家夺冠俱乐部每年需要照顾的场次大约在3至5场。陆俊当年利用的就是这样重要的场次,所以他敢收受单场40万的贿赂。反赌风暴中,几位鲁能前高层先后被叫到沈阳接受协查,可能就与陆俊有关。
围绕陆俊的受贿线索和证据已经超过500万。在陆俊的职业生涯中,他共执法过200多场顶级联赛。而在1998年,他就曾单场收受贿赂20万元,这应该是一个“底价”。即使他职业生涯中只有10%的执法场次受贿,全部按20万元的最低价算,其金额也早超过了400万。
“没有张健强,就没有我的今天。”当年陆俊在裁判界的名言,如今成了两人境遇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