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10月11日报道(记者 洪奕宜)根据此前广州市公安局公布的《关于实施安全检查特别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从今天起,广州将开始实施“安全检查特别措施”。
从今天起,民用机场、铁路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货运码头、轨道交通车站等公共交通站点应设置安检设备,对进入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安检。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站点运营单位应当阻止其进入,交通工具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乘坐交通工具。
邮政企业和其他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如实登记寄递物品和寄件人信息;对寄往涉亚场馆和涉亚酒店的物品,还应当查验寄件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寄件人拒绝接受验视检查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
交通站点运营单位、交通工具运营单位、寄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安检的,将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逃避或者拒绝接受安检的人员,也将视情节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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