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赢
今年中超反赌扫黑,确实净化了赛场,让假球无容身之处。但对一些非典型假球,我国的《体育法》、《刑法》都存在着空白,可以说是法律、政府和足协的“三不管”地带。比如说人情球,比赛双方没有金钱交易,交易的是人情,打的是默契球。此外,中国足坛还有这么一个灰色地带,就是第三方悬赏。比如球队A仅依靠自己赢球已不能掌握自己命运了,还要看其他球队脸色,如果球队A要想打击保级或者争冠的竞争对手B,它就向对手B的比赛对手C悬赏,“C干掉B,A就给C百万的花红”,这就叫第三方悬赏。A买C赢B,好像现在也不违反中国足协制定的相关比赛原则。可有律师指出,如果A、B、C在同一个联赛中,那么A给C钱要求赢B,就等于在竞争中获利,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律师朋友说得不错,可是马克思也早就提醒我们:“如果资本有300%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倘若A找个跟联赛不相关的朋友X给C出赏钱是不是就可行了?如果现有法规与规定管不了这事,那么重赏之上会更有勇夫。在此我提醒球迷们注意,看看中超有没有第三方悬赏之事,比方说后天国安对辽足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