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曾昭翔 泰达俱乐部新赛季选援之旅已经开始,正当阿里·汉准备来年继续在天津队大展宏图之志时,老头儿却突然发现,因为过去的一段“旧爱”,他已然陷入了一场麻烦官司之中。
当地时间23日,喀麦隆足协官网发表了一则声明称:目前,喀麦隆足协就前国家队主教练阿里·汉违反工作合同上告国际足联的官司,已经有了最终结果,国际足联仲裁委员会判决喀麦隆足协胜诉,阿里·汉将向喀麦隆足协支付50万欧元的赔偿金,以及2万瑞士法郎(合18400欧元)的诉讼成本。
虽然老汉目前还拥有上诉的权利,但据知情人透露,其翻盘的可能性并不大,这也就意味着老汉不得不为当初一时的意气用事全部埋单,着实破了一笔大财。
“雄狮”大开口:赔偿80万欧元!
2006年8月25日,阿里·汉与喀麦隆足协签下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约,在签约仪式上,老头儿踌躇满志地表示,“我会率领着这支球队向2008年非洲国家杯冠军发起冲击,这是喀麦隆球迷希望看到的,同时我也知道,只有获得2008年非洲杯冠军,我才有可能留任。”不过,短短不到2个月的时间,老汉与喀麦隆足球的蜜月期便提前结束。
2006年10月7日,在率队打完与赤道几内亚队的比赛后,老汉便从喀麦隆人的视线中消失,其间喀麦隆足协多次派人外出寻找,甚至喀麦隆体育部部长奥古斯丁也出面,致信荷兰大使馆表达不满,同时希望能够通过大使的帮助找到老汉,但最终仍不见人的踪影。直到2007年1月31日,老汉向喀麦隆足协递交了一封信件,宣布辞去喀麦隆国家队主教练的职务,并在赋闲一年后接过阿尔巴尼亚国家队教鞭。
对于老汉“玩失踪”的过火行为,喀麦隆足协大为震怒,2007年3月9日,喀麦隆足协就此向国际足联提出诉讼,并明确指出老汉在履行合同时的明显违约行为:按照合同要求,在担任喀麦隆队主帅两年任期内,老汉应长期居住在喀麦隆,并每年提交一份当年工作计划,尽管喀麦隆足协曾于2006年11月14日和2007年1月19日两次对老头儿作出提醒,但他始终未能兑现诺言。
据记者了解,虽然国际足联仲裁委员会对老汉做出50万欧元的巨额赔偿,但事实上,喀麦隆足协想要的更多。在向国际足联提出诉讼时,喀麦隆足协甚至按照国际足联球员转会条例,要求老汉赔偿80万欧元:其中4万欧元为退还的一个月工资,此前签约时喀麦隆足协曾向老汉预付半年薪水,但他仅在工作岗位上呆了5个月;另外,根据合同显示,老汉还有19个月合约未能完成,按照每月4万欧元月薪计算,老汉应赔付喀麦隆足协76万欧元单方面撕毁合同的违约金。
老汉很冤枉 无奈“哑巴亏”
也许人们会疑惑,当初老汉为何如此不负责任抛弃喀麦隆?事实上,这正是老汉直来直去的性格使然,而对于这样一个结果,喀麦隆足协方面也应承担着不小的责任。
在老汉担任喀麦隆队主帅期间,多次与喀麦隆足协发生冲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足协并没有给他工作足够的支持:例如,他曾想与科特迪瓦队进行热身,但因近年来喀麦隆屡次遭对手重创,足协最终为他选择了多哥队;还有喀麦隆足协没有为他提供国奥队和国青队比赛资料,让他无法得心应手挑选年轻球员;再细微的方面便是喀麦隆足协从来没有履行承诺为他报销机票费用。
虽然老汉的出走图了一时之快,但3年后他终于还是等到了这张迟到的罚单。据喀麦隆相关人士表示,国际足联仲裁委员会已经于11月19日,将这一处罚决定通知老汉,并要求其在30天内偿还欠款,其中也包括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2万瑞士法郎诉讼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老汉未能清还欠款,该笔罚金将以5%的利率增加,同时国际足联道德和纪律委员也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
当然,对于老汉来说,这桩官司还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根据喀麦隆足协官方声明表示,“此判决并非最终决定,在判决公布后10天内,阿里·汉有权利向国际足联总干事处,以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并由该两个权威机构做出终审判决。”
据知情人透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老汉已经找过很多法律界人士寻求建议,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老汉上诉翻盘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根据此前相似案例来看,国际足联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于教练员违约行为的处罚一向毫不手软,2008年,老汉的荷兰同乡阿德里安塞,就曾因违反与波尔多的合同,赔偿葡超俱乐部近百万欧元。这位知情人表示,“为了避免事态更糟,老汉似乎也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