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冠军赛上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在佘山第八洞的第二杆落点,球员福勒的球与斯滕森的球打在了同一位置,同时福勒的球恰好在一个球痕里,而他的球也影响斯滕森打球。
这种情况其实比较简单,首先应该判断福勒的球是否是陷入自己的球痕。因为当时球附近只有两个球痕,而斯滕森的球在右侧,同时他的球的右侧还有一个球痕,而我当时恰巧看到了他们球落地的大概位置,所以福勒的球自然是停在了自己的球痕里。虽然奎罗斯说他看到福勒的球应该是倒悬回自己的球痕里,这个不会影响球的处理。所以整个规则的处理应该是,斯滕森的球受到福勒球的妨碍,福勒应该将球标记拿起,同时他向一侧量了一只球杆。在斯滕森打球之后,他应该将球放回原位。但是福勒的球同时是陷入地面的,他如果接受陷入地面的球的补救,那么他拿起球后可以擦拭,应该在尽量接近原来球的停点的地方进行抛球。福勒的球可以在斯滕森打球前或者打球后抛。这样详细的说出来,情况并不复杂,而且处理方式也很简单。
这时候恰巧,我们的裁判长过来,看到了这一幕,他表示非常奇怪。问我在搞什么?我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他耸耸肩,摇摇头说:他的第一感觉完全不是这样,感觉我做了次非常“离谱”的判罚。没错,如果你不是第一时间就在那边并且了解当时所有情况的话,似乎就是,我跑过去,问了球员几句话,然后在处理妨碍打球的球时,让一个球员拿起球同时允许他擦拭,之后不是放回原位而是让球员直接抛球。这太莫名其妙了。
由此我不禁想到,平时我们在看电视直播的时候,很多时候会看到这种情况。你可能看到裁判按照一个匪夷所思的方式给出了一个判罚。我也经常听人提起,一个裁判怎么怎么离谱的判罚一个状况。很多人觉得这种裁判的水平也太低级了点,还不如自己懂得多。同时如果有电视机前的专业人士们都会开始对裁判进行非常负面的评论。其实如果不是当时了解到了所有的信息,单单是凭借我们看到的和我们以往的经验去评价一个裁判的判罚,这种方式很多时候是很不可靠的。即使我们的裁判长,可以说对规则和比赛的各种信息都再了解不过,但是一样会对裁判的判罚作出错误的判断。更何况我们在电视直播或者是道听途说呢。所以当别人问我某某比赛中裁判判罚的时候,我不太喜欢对判罚本身做出评论,我更倾向于清楚地给出对于一个已知判例的判罚意见。我觉得这样可能更准确和公平一些,终究很多时候球员或者其他人口中的“千真万确”还是很难涵盖所有作为一个裁判想知道的所有细节。一个细节上的疏忽,可能就出现截然相反的判罚。大家在以后面临这方面情况的时候,还是要慎重一些。(撰文/国际级裁判 张在兴-微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