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进
二十年前,萨达姆还活着,正指挥自己的飞毛腿导弹大战美帝“爱国者”,奥巴马刚完成在哈佛的法学博士论文,鲁尼还没上小学,而吉格斯已身披红魔战袍登场,卷发浓密,唇红齿白。
那一年,弗格森率曼联称雄欧洲优胜者杯,那是海瑟尔惨案后英格兰球队的首个欧洲锦标。
时间是多么令人生畏,可如你所见,吉格斯还在左翼翱翔,弗格森还在场边嚼口香糖,纯英范儿,像《国王的演讲》那般励志。
世界的确变了,剧变。每个新鲜的物事会让生活中的一部分人兴奋,大部分人茫然。对现状的无力感让人们感怀过往,于是目睹传奇健在、并延续传奇,成了一件偷闲的乐事。曼联、弗格森、吉格斯、斯科尔斯这组名字,无疑是人们安放美丽心灵的最佳载体。
吉格斯的传奇由多种因素合力而成。天赋、勤奋、良好的生活习惯,对胜利永无止境的渴求,这些都是必须的。可弗格森之于吉格斯,才是最关键的。很小的时候,吉格斯的生父便抛弃了家庭。父爱的缺失令威尔士少年孤僻、敏感,而弗格森的家长式做派始终伴随着吉格斯的成长。
弗格森执掌曼联已整整二十五年,缔造了一个庞大的谱系。他曾视每个弟子为儿子,但无论坎通纳、贝克汉姆还是C罗,在达至顶点后都变幻了人生趣味,唯有吉格斯从没想过遁逃。他对教练心理上的依赖,显然比那几个“强大的家伙”严重。
这是师徒间的缘分,也成了父子间的修行。二十年情同父子,彼此成全了对方,多搭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