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心理学教授上课举例,说有来访者坚持要把花叫做果,把果叫做花。教授目瞪口呆一阵,回了句:可以,但是没人能听懂。该教授是学医出身,不知道这叫做名实之辨。于是,下面有了另一个故事。
四五岁的某一天,我跟大人宣布:番茄是酸的,应该叫酸茄;花椒是麻的,应该叫麻椒。现在的叫法名不副实。大人们哈哈一阵笑。我以为这是个重大发现,于是不遗余力在四周推广。到末了,大家未必接受这个说法,但是我这么说的时候,他们知道对应的意思。很遗憾,我的兴趣转移得太快,没有将这个伟大的事业进行到底。到六岁亲戚教了几个英文单词后,我淡定地总结出:中国话、外国话,就是用不同的声音和图案给同一样东西取名字。
语言、文字是约定俗成的,即大家认同某个音、符号与某一事物有固定连结。比如大家都承认表面形状圆而带浓郁香味的可食用物体与苹果这个词固定相连,那我们就把这个物体称之苹果。对音、符的改变需要经过推广,由大众认可方能进行。行政上的推广如繁体字简化,民间的推广如网络习语的流传。那个来访者执著于语言具有的贴标签功能,把交流功能抛弃,这一步之差隔开了天才与疯子———当然他不是疯子,只是神经症。
扯这么一堆,皆因最近又见到了形似名实之辨的事情。唐蒙批戴琳粗野,戴琳怒:“粗野这个词我认为是形容球场暴力。”粗野,就字典上的解释是指粗鲁或不文雅,无法从中解读出粗野就是用来形容暴力的用法。戴琳对粗野这个词有自己十分独到的见解,要么修改自己的理解,要么推行一场革命,修改华语区对粗野的定义。唐蒙对粗野怎么理解无从得知,而我见到足球场上过大的动作一律形容为粗野。似乎按此标准,唐蒙的评价并无不妥。
我很好奇为什么戴琳对唐蒙的评价不爽,第一时间没有找唐蒙沟通,而是在微博上大肆发泄不满,接着又上申花频道去讲。沟通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对话,交流顺畅有保证;通过第三者传话已经隔了一层,次之;通过大众传媒沟通,那简直和隔着长江、黄河喊话差不多了,说者吃力,听者不知所谓,已经谈不上沟通了。为什么不直接对唐蒙说:唐蒙,你的解说伤害了我,我对粗野的理解是这样的,云云。我记得于嘉就曾这样与张晓舟沟通过:张老师,可能你发表见解前未能全面了解情况。张晓舟立刻回应:的确,此事我只看过某某的文章和论坛的文章。
用有限的语言去描述、表达无限的世界,原本是件难事,以儿童期、青春期的不成熟态度去运用它进行沟通,难度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