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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效农回击传言:代理费合法 走后的事情不知道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金文
2011年03月31日00:10

    搜狐体育讯 (搜狐体育 金文 3月31日 北京 报道)郎效农涉嫌商业黑幕?昨日国内某专业媒体踢爆了这样的惊人消息,在报道中,这家报纸描述了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紧急叫停金立手机签约中超的谈判,并暗批前中超公司总经理郎效农在这次谈判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授权合同,并暗示合同如果签订将有人消化了千万级的代理费。对于这样的污水,已经就任中超河南建业俱乐部总经理的郎效农给出了自己的说法:中超招商都有代理费的,10%的比例是合理的;其次,我并没有和李璐瑒或者李璐瑒的云传播集团签署所谓的招商代理授权合同。

  在这家专业媒体的报道中,提到郎效农“以中超公司总经理身份与金立谈判代表签署了一份关于中超冠名权招商代理的授权合同,合同截止日期是4月3日(中超首轮结束)。依照该合同,一旦中超与金立签约,这份合同将使该代理公司获得中超冠名总额10%的代理费用。鲁俊暗示,这笔高达千万级的代理费将被若干参与者消化。鲁俊在解密该合同时,还提到了郎效农时代的中超公司商务总监杨峰以及另一位郎效农熟人的名字,以强化理由的可靠性。”

  针对这些内容,以及这些指责,郎效农明确表示:“这几年中超联赛的招商工作,都是会付给中介公司代理费的,这也是合法的。10%的比例也是合理的,以前的倍耐力冠名的代理费是12%。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这种代理费最高不能超过15%,在这个比例内的都是合理合法的。所以这个10%代理费用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至于说那个中超冠名权招商代理的授权合同,郎效农说:“我没有和李璐瑒签合同,只是给了介绍李璐瑒以及云传播集团的代理公司一份授权书,我们没有和李璐瑒本人或者云传播集团这样的代理协议。在谈判中,我向李璐瑒要求他提供金立集团给他的有关代理协议期限并和代理协议内容相符的授权证明。不过直到我离开中超公司的时候,李璐瑒也没有给我,我走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责任编辑: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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