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索赔案只适用于国外的法律,中国法律没有管辖权。桑兰的案子属于侵权案件,并且数额很大。如果在国内,实行的是填补性原则,即损失有多大就按损失来赔偿。但国外实行的是惩罚性赔偿,除了损失外,还有精神上的赔偿,角度和立法理念上都不同于中国。至于有关桑兰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一事,秦律师表示:“关于诉讼失效期,国内最长是20年。但人身损害案件的时效期是一年。作为受害方,有权利积极主张提出诉讼,但到底是不是过了时效期,要看这13年当中有没有相关部门对纠纷进行调节的证据。如果13年来诉讼方一直都没有找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节的话,时效期肯定已经过了。如果这13年间诉讼人不停地在找,不停地调节,时效期是连续性的。”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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