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体育
搜狐体育 > 中国足球 > 中超|中超联赛 > 中超|中超联赛|2011中超联赛第8轮 > 深圳红钻VS南昌衡源

南昌宣布放弃陈志钊 朱炯:做人不能只考虑自己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2011年05月20日22:46

  “我们已经尽了全力,现在只能说明陈志钊的心不在这里,再挽留毫无意义。”5月19日,南昌衡源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秦蘋说,在过去的119天里,他被一些莫名其妙的消息烦扰,现在他和俱乐部只好选择放弃。

  陈志钊是南昌衡源足球俱乐部注册球员,这名23岁的球队核心曾是江西球迷心目中的英雄。当鲜花和掌声尚未落幕,陈志钊春节前突然离开球队,随之而来的是他和俱乐部的纠纷时常见诸报端,他再也没有回过南昌参赛。

  这些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耗时一周,采访了陈志钊的父亲、中间调解人和主教练朱炯等人,试图理清头绪,还原事实真相。

  球员留洋未遂叫板“东家”

  昆明集训结束前的1月27日,陈志钊第一次告诉主教练朱炯:葡甲球队费伦斯联系了他,已订好机票想去看看。

  衡源投资人徐国良得知此事后表示,2011赛季衡源队和球迷需要陈志钊,希望他能踢完这个赛季,俱乐部可以提供100万元年薪。朱炯说,陈志钊当时就说去葡萄牙看看,“就当旅游”,1月29日即离队赴葡。

  当天,朱炯收到一封费伦斯俱乐部电邮,大致内容是:现有北京某经纪公司向你俱乐部支付20万欧元,陈志钊即可转会一事,请确认。

  “没有正式邀请,没有正式转会合同,这算什么?”朱炯说。

  转会失败,陈志钊方面怪罪于俱乐部违约,没有配合甚至有意拖延,他们希望中国足协的仲裁能还他一个自由身(自由身情况下,陈志钊仍可不受转会窗限制加盟其他球队)。俱乐部称,如果愿意回国谈,衡源未来依然支持陈志钊留洋。但如果陈志钊选择不回衡源,仲裁诉讼,结果只能是3年内无球可踢。

  陈志钊的父亲陈敬贤认为俱乐部违约,但衡源俱乐部表示,2009年的5年合同陈志钊前两年有权利留洋的前提是“转会费20万欧元”,如果是“违约金20万欧元”,那陈志钊可以通过任何途径,只要支付20万欧元即可获自由身,但“转会费”则需要走正常的转会流程,对方俱乐部甚至从未正式发来邀请转会合同,何来转会?

  可2010年中超开赛前,衡源与陈志钊重签了一份4年合同。或许是因为陈志钊的疏漏,老合同中“前两年转会”的附加条款没有添加,此后他几次提出,但最终没有落实于文本。

  2月21日,陈志钊交给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申诉材料被退回,理由是“不具备仲裁资格”。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长城)
 我来为新闻纠错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体育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