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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遭贱卖曝出三争议 某俱乐部老总为雷曼辩护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7月01日05:50

  一场由LED广告板引发的中超争议 俱乐部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6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中超公司签署了一份长达6年的合作协议。雷曼光电负责在2011年~2016年提供14个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主场比赛场地使用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本来,这是今年中超公司的高管人员发生变更之后,中超公司拉来的第一单赞助业务,而且赞助商也拥有上市背景,但不料,一家媒体大肆抨击中超公司“贱卖”,严重损害各俱乐部利益。事实,真的如此吗?

  ■ 本专题策划 本报记者 雷煜

  ■ 本专题撰文 本报记者 张喆

  尽管有媒体认为中超被“贱卖”,但业内人士并不认可这个观点。

  雷曼的付出

  1.提供3360米长的LED广告板,价值7500万元,前3年使用权归中超公司,后3年所有权无偿转给中超公司。

  2.向各俱乐部提供及时的系统调试、零部件维修及使用培训等技术服务,价值140万元一年。

  雷曼的回报

  1.协议有效期内享有“中国足球协会战略合作伙伴”称号。

  2.2011年~2016年,LED广告板的相关费由中超公司按实际额度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每年每套15万元。

  3.获得每场中超比赛赛前或中场休息时30秒现场大屏幕广告时段。享有在LED已交付使用的中超赛场中展示自身企业广告的权利。

  4.2011~2016赛季,中超公司开发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资源给予雷曼光电,经营收入归雷曼光电所有。

  争议点一:

  3360米LED值不值7500万?

  中超联赛至今使用的场地翻转牌广告板是从2004年开始使用,已严重超期服役,各家俱乐部每年用在维护该广告板上的总费用约600万元。为此,中超公司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就计划把旧的场地广告板换成LED显示屏。

  目前中超16队中有长春亚泰和深圳红钻两家使用了LED场地广告板。为此,中超公司与雷曼本次签订的6年合同中是承诺为其他14家中超俱乐部提供更换LED广告板,总长度为3360米。中超公司公布该广告板价值7500万元。

  外界如今首先质疑的就在于这7500万元的价值是否高估。以长春亚泰目前使用的LED广告板为例,一共支付了230万元左右。若以此为参考标准,那么14家俱乐部的LED总值不过3200多万元。前中超公司总经理、现河南建业总经理郎效农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他还在中超公司总经理任上的时候,进行过市场调查。“当时我们根据市场调查,发现每1米长的LED广告板大概就在1万元左右,这种类型的产品,除非出了新的技术,否则产品价格应该逐渐下降而非上升。”郎效农说。

  中超公司此次牵手雷曼,主要的操作者是新任副总李虹。李虹说,这次操作开过两次董事会和一次股东大会,一切过程都是公开透明的,“这次外界质疑雷曼的产品总价过高,但我们选择的是一家业内口碑很好的上市公司,他们的产品不但质量好,而且会针对中超赛场的需要量身定做。”

  一家北方中超俱乐部的代表也提出一定的疑问,认为即使现在LED产品涨价了,涨幅也不应该这么大,再者集体采购的价钱还应该有比较大的折扣。

  不过,另一家华东中超俱乐部的老总则认为,虽然单从产品本身来看7500万元的价钱确实比较高,但如果包含了增值服务的话,也并不离谱。“以往的翻转广告板确实存在很多技术问题。LED的效果肯定好很多,而且这种产品的维护费用应该不会高于以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相信会出现某些媒体报道的那样,俱乐部会倒贴给雷曼的情况。”该老总说。

  争议点二:

  雷曼的广告回报是否过高?

  雷曼方面本来希望中超公司能以现金购买14个主场的LED广告板,但中超公司研究后发现现金缺口太大,所以才采取了广告资源置换的方式。中超公司给予雷曼的广告资源置换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今年和未来5年的场地广告和电视广告上的回报,另一部分则是新开发的二圈广告。

  对于第一部分的广告回报,有媒体质疑:即使如耐克这样的赞助商,每年投在全部16支中超球队的服装及现金等费用超过6000万元,但为什么所得到的场地广告和电视广告回报也不过和雷曼一样。

  “这次与雷曼合作无论中超公司还是俱乐部是不掏一分钱的,因为中超公司是一个具有独家资源类的公司。”李虹解释,“但雷曼是正规的上市公司,他们7500万元的投入不是分6年的,而是1年一次性的,加上6年的财务成本,估计投入上亿元。所以,我们必须给予他们足够的广告回报。我们不但给予雷曼相应的场地和电视广告回报,还开发出二圈广告的资源给他们。这是一种新的尝试,别人确实是满腔热情地来投入,但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还要质疑别人?”

  一家南方俱乐部的代表表示,客观来说,在中超公司没有向雷曼支付现金的情况下,风险目前确实在雷曼一方,给予他们广告资源作为置换并非不合理,关键是我们对广告资源估值的把握,毕竟这不是一个可以准确量化的标准。

  争议点三:

  2000万二圈广告是否低估?

  所谓的“二圈广告”是指摆放位置为体育场主席台对面,内圈广告板与观众席之间,总长度为110米的场地广告。

  由于目前各中超俱乐部的内圈广告大部分发布的是中超公司拉到的赞助商和合作伙伴,因此各中超俱乐部经营内圈广告的空间不大,他们之前也提出过独自开发经营二圈广告的要求,不过,中超公司一直没有同意。如今由于雷曼的介入,中超公司启动了二圈广告的开发,而且提出了让雷曼公司获得每年2000万元的经营权,成为本次交易最惹人争议的地方。

  有媒体质疑,如果完全放给俱乐部自己经营,14家俱乐部(天津泰达和上海申花两家俱乐部是专业球场,不具备放二圈广告板的条件)6年在二圈广告上面可赚取高达2.7亿元。现在把二圈广告仅以每年2000万元判给了雷曼,是把中超“贱卖”了。

  李虹对这个算法表示了愤怒。“他们怎么算出来的2.7亿?现在中超的内圈广告还没有完全卖掉,凭什么算出二圈广告每年可以有4000多万元的收入?”李虹说,“这个二圈广告之前就没有,真实的估价很难准确做出。开发二圈广告的提议提出之前,曾有一家广告公司与我们洽谈,愿意买断代理,价格接近2000万元。这就是我们将二圈广告资源的市场价值定在不低于每年2000万元的参考。”

  李虹还强调,雷曼的负责人日前已经进京和他们进行了再次的商谈,确认了二圈广告未来将由雷曼和中超公司共同经营,但收入分配要看实际经营情况。

  南方一家实力强大的俱乐部则对中超公司开发二圈广告的计划表示了赞同,“这个市场是空白的,市场的价值必须边走边定。不论中超公司和雷曼采取怎样的经营模式,在还没有成事之前,媒体最好不要作过多负面的猜测,我相信不会出现‘贱卖’的局面。包括万达未来可能介入中超经营,我想这都是中超公司很好的尝试。”该负责人表示。

  但愿,本次围绕中超公司和雷曼之间的合作,仅仅是一场围绕在职业足球经营专业方面的争鸣,而不要成为一场关乎人事的“政治斗争”。

(责任编辑:韩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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