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职业9球排名赛(密云站)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北京市密云县政府
中国台球协会
北京世博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台球协会
北京市密云县体育局
北京世纪玫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密云县少年宫
三里屯16CLUB
四、官方网站:
我的台球网(www.my147.com)
五、指定器材:
指定球台:星牌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球杆:FURY(飞利)球杆【高发(漳州)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台布:ANDY(安迪)球布(林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六、比赛项目:
9球男子个人赛、9球女子个人赛
七、比赛时间、地点:
正赛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30日;
正赛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少年宫;
资格赛时间:2011年7月24日至25日;
资格赛地点:三里屯16CLUB。
八、参赛资格:
(一)中国职业9球排名赛最新排名前男子前32位的选手、女子前16位的选手直接参加正赛;
(二)中国职业9球排名赛最新排名男子排名33位以后的选手、女子排名17位以后的选手、无中国职业排名的选手,均需参加资格赛比赛;
(三)所有参赛选手均需报名参赛,在2011年7月21日前,发短信“报名+性别+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赛参赛天数(两天、第一天、第二天,三个选项任选其一,种子选手无需选择。)”至13466425344,未报名选手禁止参赛。
(四)参加资格赛的选手必须注明参赛天数,比赛开始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五)男子排名前32位、女子排名前16位的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短信至13466425344请假,无故缺席比赛,扣除积分1500分。
九、竞赛办法:
(一)男子资格赛、女子资格赛均分为两天进行;
(二)资格赛每天有男子16名选手和女子8名选手进入正赛;
(三)正赛双败阶段,男子64强分为8组、女子32强分为4组进行双败比赛,直至男子产生32强、女子产生16强;
(四)正赛单败阶段,男子32强、女子16强进行单败淘汰赛,直至产生冠军;
(五)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六)所有比赛均为男子抢9,女子抢7,胜方冲球。
十、奖 励:
男子组:
冠军:奖金40000元人民币
亚军:奖金20000元人民币
四强:奖金10000元人民币
八强:奖金5000元人民币
16强:奖金3000元人民币
32强:奖金2000元人民币
女子组:
冠军:奖金40000元人民币
亚军:奖金20000元人民币
四强:奖金10000元人民币
八强:奖金5000元人民币
16强:奖金2000元人民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十一、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涛
仲裁委员:张晓冬、张钢铁、梁辰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郭君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派
十二、报到时间、地点:
(一)参加资格赛的选手及裁判员请于2011年7月23日16:00前到三里屯16CLUB报到,晚间举行抽签仪式。
联 系 人:李晓宁
联系电话:010-65049929 1358194505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街16号泰悦豪庭B1
(二)参加正赛的人员请于2011年7月26日18:00前密云县少年宫报到,晚间举行抽签仪式。
联 系 人:许淼
联系电话:13910869589
(三)参加比赛的选手,报到时需出示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注册证。
十三、参赛经费
(一)直接参加正赛的选手需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民币;
(二)参加资格赛的选手,每天缴纳报名费200元。如果报名参加两天的比赛,且在第一天获得出线权,组委会将退回第二天比赛的报名费;
(三)比赛期间,运动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四、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场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参加正赛的选手,出席酒会、抽签仪式、开幕式必须服装得体大方,参赛男子选手需着衬衫、马甲、领结、深色西裤、深色皮鞋,上衣扎于皮带内,女选手着西裤、皮鞋、上衣不限,服装不符合要求,组委会有权禁止选手参赛;
(六)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七)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八)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提前申报,于7月21日前,发短信“商标申报+性别+姓名+身份证号码+商标内容”至13466425344,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佩戴参赛,每位选手最多申报2枚商标;组委会有权指定选手佩戴2枚商标参赛;
(九)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