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兰湖杯全国高尔夫球团体赛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高尔夫球预赛排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中体旅(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主赞助商:
上置集团、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
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13日。
五、承办场地:
上海美兰湖高尔夫球俱乐部。
六、竞赛形式:
男、女子团体比杆赛;男、女子个人比杆赛。
七、参赛单位: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高协)组队参赛。
八、参加办法:
(一)每支代表队最终名单由1名领队、2名教练、8名运动员参赛(4名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组成。
(二)已在各省市体育局注册并且得到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核通过的男、女职业、业余球员。
(三)参加人员为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团体比赛为四轮(72洞)比杆赛。每轮中各队成绩最好的3名运动员的杆数之和为该轮团体成绩,累计4轮团体成绩之和为该队最终团体成绩,杆数低者名次列前。
如前八名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先比较这些队最后一轮的团体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这些队最后一轮最佳3人成绩的后9洞、后6洞、后3洞、第18洞向前倒计数的单洞成绩,直至决出名次。如果在任何1轮比赛中,队中有运动员由于违反规则被取消个人赛资格,除非组委会反对,该运动员仍可继续完成此后比赛日中的团体比赛。
(三)个人比赛为四轮(72洞)比杆赛。按照每名参赛选手四轮的总成绩排定最后的名次。如第一名的成绩出现平分时,则采取"骤死式"逐洞延长赛的方式决定名次; 如前八名(第一名除外)的成绩出现平分时,则首先比较这些运动员最后一轮的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这些运动员最后一轮成绩的后9洞、后6洞、后3洞、第18洞向前倒计数的单洞成绩,直至决出名次。如果在任何1轮比赛中,有运动员由于违反高尔夫球规则而被取消比赛资格,则该运动员将失去个人赛资格。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男、女子团体前8名和个人前8名。
(二)奖励办法:
1、男、女子团体和个人前3名获得由中高协颁发的金、银、铜牌、证书、奖杯;
2、男、女子组团体和个人4-8名可获得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颁发的证书;
3、男、女子组分别评选出三个单位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裁判员及仲裁:
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选派仲裁主任、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比赛分两个阶段报名:第一阶段提交报名表(附件1)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报名名单传真并E-mail、身份证复印件和注册证复印件首页传真至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和中体旅(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阶段提交报名表(附件2)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
1、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联系人:赵新宇
电话:010-87183535 传真:010-67160290。
E-mail:chinagolf@263.net。
2、中体旅(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维东、杜泽坤
电话:010-67181825、67164537转800、806。
传真:010-87182698。
E-mail:cist @ vip.sina.com。
(二)报到:
1、报到日期:2011年11月7日。
2、11月7日提交运动员的注册证。
3、11月7日运动员的健康证明。
4、11月9日12:00前提交第二阶段运动员名单(附件2)。
注:第二阶段运动员名单必须在第一阶段运动员报名名单范围内。
十三、经费:
(一)男女队都参赛的参赛费为每队8000元,仅男队或仅女队参赛的参赛费为每队4000元。(含打球费、球车费、接机费用)
(二)住宿费550元/晚/间(含早),餐费:中餐60元/天/人,晚餐80元/天/人。
(三)各参赛队差旅费和超编人员各项费用自理。
十四、其它:
(一)球员义务
1、当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或比赛新闻官要求参赛球员参加赛后举办的新闻采访,所有球员义务出席。
2、冠军有接受媒体采访和拍照的义务,直至颁奖典礼结束后两小时为止。如不能履行此项义务,须向比赛新闻官做出解释。
3、比赛期间的欢迎晚宴各参赛队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参加者,需向赛事组委会说明原因,审批通过方可离开。
4、本站赛事是第十二届全运会资格赛的唯一分组依据,所有省市必须参加资格赛,由资格赛决出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8个男队、8个女队。
(二)竞赛日程、接机安排、酒店信息等(见补充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