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圈广告 皇帝的新装
抛开法律责任不谈,我们来关注一下《备忘录》和之前公告的“协议书”相比,发生了哪些改变?
首先,每个俱乐部承担的“技术咨询费”由每年15万元增加到了22万元,不过费用中增添了两条“因设备故障原因所产生的技术人员维修差旅费”以及“零部件更换购置费”,也算一个交待;
其次,合作年限的表述,由“本协议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如双方顺利履行合作协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6年12月31日”改为“本协议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如双方顺利履行合作协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6年12月31日”;
此外,最实际也是争议焦点所在,就是“二圈广告”这个牵涉“2000万元/年”利益的新名词了,在《备忘录》中如此阐述:“鉴于中超公司已取消开发赛场二圈广告板资源,雷曼光电享有的二圈广告板经营权相应取消。”“基于资源置换原则,中超公司以等值的一圈广告资源置换雷曼光电作为球场全彩显示屏供应商的相应权益。”落实到细节中,就是雷曼自身广告的展示时间从“上下半场各3分钟”,提升到“上下半场各6分钟”,也就是整场12分钟。
12分钟是什么概念?要知道,大连万达每年出资5500万元赞助中超,也不过只获得中超各赛场12分钟而已!截至今日,中超公司在每场比赛掌握的60分钟活动广告板时间分配,从世界知名体育品牌到网络、酒类等主要赞助商,不过每场4分钟到10分钟不等。用这些数据来验证“贱卖”二字,真是再直观不过了!
最重要的是,足协用来补偿的“二圈广告”,其实是个从来就没有过的东西。像一位中超老总所说:“中超球队场地情况不同,有的足球场根本就没有放‘二圈广告’牌的空间,这种想法就不现实!”这样的“皇帝的新装”自然也无从衡量其价值。即使“新装”能画饼充饥地勾画出巨大市场价值,那中超各俱乐部该不该分享这些价值?又该以怎样的比例分享?现在,“新装”带着重重疑问恰到好处地寿终正寝了,而雷曼即将获得相当大连万达5500万元投入级别的广告价值,称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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