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2008北京奥运主题歌《我和你》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日前将2008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无奈北京市一中院以不构成实质性近似为由驳回两人起诉。两人已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上诉。
43岁的王瑞华现任山东大学教授。据她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此后无音讯。2008年8月8日,王瑞华发现奥运会开幕式主题曲《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
“最初,我向奥组委法律部提出抗议,但是一直没有任何回复”,王瑞华说,她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没想到,一个叫张明仁的人也表示,自己的作品《奥林匹克·北京》也被剽窃。王瑞华说,和张明仁在网上沟通后,她发现奥运歌曲《我和你》,实际上是两人作品的综合版。2010年8月,王瑞华和张明仁起诉陈其钢侵犯著作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但未要求赔偿。
经法院查明,王瑞华的《我和你》歌词为,“我和你,也许从未见过面;我们的心却已紧紧相连……我和你,说着不同的语言;微笑已把我们紧紧相连”。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的歌词为,“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的歌词为,“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
法院认为,三首歌曲不存在实质性近似,王瑞华提出的“我和你”等表达,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而且这些表达在奥运歌曲《我和你》中所占的比例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