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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哄抬球员身价遭质疑 国足出局怎配天价高薪

2011年11月29日15:16
来源:北京晚报

  足协说法 球员价值市场决定

  关于中超球员身价、转会费的计算,到底按照什么标准?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足协职业部主任刘殿秋。他的回答是:“中超联赛球员的身价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决定的,是由中超市场定价的。”

  早在2009赛季,中国足协就有意与国际足坛接轨,为平衡球员和俱乐部的劳资关系而实行自由转会制度,但却遭到所有俱乐部一致反对。但2010年11月30日,中国足协还是正式颁布了《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规定从2011赛季开始,全面实行自由转会制度。广州恒大成为自由转会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千万级”的内援引进一举打破了2004年推出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中“500万元”的转会上限。

  刘殿秋就此解读说:“国际上俗称的转会费实际是球员工作合同补偿费,这是俱乐部与球员在工作合同中已约定的。如果球员违约,要转会到另一家俱乐部,那么就需要赔偿原俱乐部在双方工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此外还有一部分补偿费是中国足协制定的培训机构补偿机制,其目的是给输送球员的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补偿。但许多俱乐部在球员转会过程中,并没有向中国足协申请培训赔偿,这等于是放弃了这一权利。其实,中国足协是有一套球员补偿机制的计算公式的,用于厘定球员培训费的补偿款。物以稀为贵,好球员是稀缺资源,所以他们的身价就高。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决定的。”

  此前,很多媒体都报道过“限薪令”,据说是根据中国足协的要求,俱乐部对球员的年收入上限进行了规定。“限薪令”出台后,中超球员收入最高的是鲁能俱乐部,主力球员年平均收入在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但本赛季,恒大“531”的奖励政策使主力球员的年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一举打破了“限薪令”的规定。但是,刘殿秋否认了足协出台过“限薪令”的说法:“前几年,中超俱乐部确实讨论过球员限薪的问题,提出过最高年薪收入100万元的想法,但仅限于讨论,最终没有落实到足协下发的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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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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