掮客层层转包“吃差价”
2006年9月9日,中甲联赛第19轮,广药队主场对阵浙江绿城队。赛前,经谢彬同意,杨旭和吴晓东具体操作行贿。杨旭通过范广鸣、冷波和邢锐这三名被告人,层层联系到另两名被告人——浙江绿城队原球员沈刘曦和胡明华。两名球员同意以80万元的“价格”在比赛中踢假球。
为从中获利,邢锐告知范广鸣、冷波操作此事需要100万元,而后范广鸣、冷波又告知广药队需要150万元。赛前,吴晓东派人将150万元在广州中国大酒店交给范广鸣和冷波。沈刘曦和胡明华得知广药队的贿款已到位,就消极比赛,导致球队无法组织积极有效的进攻,进而导致广药队以3比2的比分赢得比赛。
赛后,范广鸣和冷波各获赃款25万元,邢锐获赃款33万元,沈刘曦获赃款32万元,胡明华获赃款35万元。
针对以上四场问题球,检方认为,陈志农和谢彬这两名原广药队副董事长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吴晓东和杨旭这两名原广药队副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员”。在起诉书的被告人序列中,陈志农和谢彬也被排在了吴晓东和杨旭之后。
值得注意的是,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陈志农和谢彬在案发后有投案自首的表现。就2006年6月3日广药队客场对延边队的“问题球”,陈志农于2009年11月10日投案。就2006年9月9日广药队主场对浙江绿城队的比赛,谢彬于2009年11月6日投案。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