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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扫赌案量刑标准:无关杨一民职位高低

2011年12月23日13:43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据新华社电 涉嫌受贿罪的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杨一民成为足球腐败案开庭以来职位最高(副局级)的被告人,备受瞩目。北京大洋律师事务所的张士忠律师指出,杨一民的职位高低不会对量刑造成影响。他同时解释了王珀所受的指控为何没有涉及此前被媒体曝光的陕西国力打假球以及赌球行为。

  21日,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杨一民在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间,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个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元。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张士忠说,杨一民的量刑要考虑情节和数额等,但与职位无关。

  在足球圈内有“金牌做球人”之称的王珀此次被指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罪。其中,诈骗罪针对的是“2006年5月和8月,王珀在无权决定的情况下,允诺帮助他人进入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足球一线队,以办理进入球队注册相关手续为由,骗取他人23万元”,而并非此前媒体猜测的那样与赌球有关。

  在去年公安机关首次披露打假调查情况时,曾提到在中甲那场假球中,王珀还同王鑫在比赛当日投注某国际赌博网站,牟取暴利。为何此次王珀所受指控中并没有提到赌球?张士忠认为,这是因为从赌博罪构成的要件上难以成立,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方构成本罪。

(责任编辑: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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