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18日,丹东和铁岭将会对足坛扫赌案第一次庭审进行宣判。通过第一次的庭审,我们对于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也已经知晓。相关律师也对一些人的刑期进行了预测。其中,张建强由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以及涉案金额最高,他的刑期将会最长。所有犯罪嫌疑人在拿到判决书十日之内会决定是否上诉。
张建强刑期最长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被告人张建强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足球管理中心业余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间,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裁判的选派和执裁比赛中得到关照等事项谋取利益,先后24次收受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等8个足球俱乐部和2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人民币共计238万元。张建强又在2003年11月与足球裁判陆俊通谋,在执裁比赛中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给予关照,收受该俱乐部人民币70万元与陆俊平分。张建强已经退还了共273万赃款中的260.95万。
张建强的273万元的受贿金额是全部首批受审人员当中数额最大的,律师方正宇解析,“张建强的案子有两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达到200多万元;二是他被指控的是两项罪名,除了受贿罪还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是他和陆俊分上海德比那场70万元那个事。 ”有人预测,张建强的刑期会在12年-15年左右。
杨一民将获刑11年左右
在第一批受审的人员当中,杨一民的级别是最高的,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间,被告人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足球裁判员任职等方面的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个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900元。此后,杨一民返还了全部赃款。
杨一民的辩护律师王树静向记者透露,在庭审之前,他曾看过杨一民几次,在庭审之后的第二天,王树静也见了杨一民一面,“庭审的时候他情绪比较激动,第二天他很平静。 ”在那次之后,王树静就没有再和杨一民有过联系。王树静认为杨一民的刑期很可能超过10年:“如果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定性的话,刑期的起点就是10年,虽然我们辩方律师认为在检方公布的120多万受贿金额中,只有30多万是没有争议的,但30多万,毕竟也超过了10万的界限。如果超出太多,譬如15年,那么我们会上诉。”有人透露,考虑到杨一民认错态度很好,而且返还了全部赃款,他的刑期会在11年左右。
黑哨中黄俊杰情节最严重
在丹东受审的是四名黑哨,其中陆俊受贿81万元,万大雪受贿94万元,黄俊杰受贿150多万元,周伟新受贿49万、行贿25万。当年,龚建平受贿37万元,他的罪行被定为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获刑10年有期徒刑。这一次,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以及万大雪四名裁判涉案,尽管他们的涉案金额比龚建平大,但他们的刑期却将比龚建平短,其中的原因就在于2006年《刑法》修正案,扩大了商业受贿的主体认定范围,足球裁判受贿,明确被界定属于商业受贿。龚建平身为裁判,当时法院认定裁判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他的受贿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贿,他因此而获刑10年。但在2006年,《刑法》修正案出台,扩大了商业受贿的主体认定范围,足球裁判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编制,而且国家不发工资,因此受贿犯罪行为可被界定为商业贿赂。根据刑法163条商业受贿罪规定,最高刑期也就是15年。根据律师的估计,这四名裁判中刑期最重的会是黄俊杰,最轻的会是周伟新,他们的刑期最终会在5年—9年。
十天之内决定是否上诉
根据丹东市中法贴出的公告,几乎每一个案件的宣判时间在15分钟左右。据悉,在宣判的时候,法官会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然后宣读判决书,最后完成签字手续就可告结束。犯罪嫌疑人会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是否上诉。相关律师向记者介绍,犯罪嫌疑人在收到判决书十天之内,会决定自己是否上诉。同时,检察院也要在收到判决书十天之内来决定是否抗诉。目前,还没有人知道最终的判决刑期,因此还无法预知他们是否会上诉。但此前黄俊杰的律师刘炜就曾表示,如果黄俊杰的刑期超过6年,他们就会上诉。其他一些律师也表示,他们都有自己的底限,如果超过这个底限,他们也会选择上诉。首席记者范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