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汪成荣的两名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2011年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得知消息后,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体工一大队多次要求汪把奖金上交组织,汪不同意。而后,单位给予汪成荣停职处理,体工队大队长杨海宁称,再不交钱组织还有其他手段。
因个人工作成绩突出,从而获得精神上或者物质上的奖励,这充分体现了残联对一名优秀教练员的充分肯定。如果说,出于对组织的感恩与回报,汪成荣拿出部分奖金交给体工大队,当然值得赞许。但如果教练员不愿把奖励上交,也合乎情理。然而,令公众感到匪夷所思的是,相关组织居然把教练员获得的奖金视为一块“肥肉”,这不免暴露出当下一些体育团队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病。
体工大队的领导不仅多次约谈汪成荣,要求其上交奖金,在遭到拒绝后,居然一气之下对汪成荣作出停职处理,相关组织如此这般的作派,不仅会给教练员汪成荣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同时,也势必会给汪成荣培养出更多优秀的运动员带来严重的制约。面对如此尴尬现状,想必青海体工一大队的领导们需要认真反思。
当然,通过这起风波,也反映出当下体育团队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亟待破解。近年来,有关奖金的分配问题,屡屡在一些体育团队当中引发矛盾,甚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而且,一些体育代表团还要求运动员拍摄各类广告宣传片,其经济收入却被体育团队占有。当这样的问题频频发生时,又怎能让运动员集中精力投入到训练和比赛当中呢?又怎能让中国体育健康发展呢?
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