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体工队回应汪成荣
新快报讯就北京残奥会上带领6名队员获得3金1银的金牌教练汪成荣,因拒绝上缴中残联发给他的149.91万奖金进行重新分配而遭到停职停薪处理一事,青海省体工一大队昨天上午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表示媒体报道不符合事实,汪成荣不诚实,他的奖金和李娜不同,功劳不能一人全占。
就奖金分配问题,青海省体工大队的大队长杨海宁表示:“汪成荣的带队项目和打网球的李娜这样的职业体育是不同的,田径运动,特别是残疾人田径运动,没有国家和组织部门的支持,能够安心训练,得到保障拿金牌吗?功劳不是一个人的功劳,付出的人很多,一个运动员的成功是很多接力棒,一棒一棒传过来的,不能最后一棒拿走所有的,这不公平。如果汪成荣这么做了,以后谁还愿意把自己的队员统配出来给别人带,让他带了拿冠军,这些运动员、输送运动员的教练、在后勤上支持他的人难道都没有功劳么?”
杨海宁强调,汪成荣外借属单位行为,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他有义务在外借期满后向单位如实汇报包括工作表现、奖金收入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但汪成荣一直拒不说明,即使在大队掌握了奖金的真实数额后,仍然含糊其辞。
杨海宁说,目前只是暂时对汪成荣作出停职处理,并不意味着汪将丢掉稳定的工作和事业编制,“大队初步的意向是请律师与汪成荣打民事官司”。 (林炀)
奖金归属成难题
新快报讯多年来,教练与运动员之间、运动队与运动员之间的奖金纠纷屡见不鲜,内部缺少清晰的利益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是造成利益关系难调节的重要原因。
就奖金分配制度,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队长杨海宁表示,处理决定根据国家体委、财政部1997年体计财一字123号文件《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他规定》。不过,据记者核实发现,这一针对派往境外的体育技术人员的文件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