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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剖析足坛反腐:铲除毒瘤需要净化土壤

2012年03月13日05:15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随着今年2月杨一民、陆俊等足球腐败案首批被告人被一审宣判,两年前在中国足坛掀起的反腐风暴取得阶段性胜利。然而,净化足坛依然任重而道远。如何杜绝足坛腐败?仅仅依靠司法的力量能否彻底铲除体坛腐败现象?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纷纷献策,踊跃支招。

  司法、舆论监督必不可少

  足球腐败案发后,有中国足协工作人员反映,多年来对足协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基本上形同虚设,并且足协“一言堂”现象严重,一些重大事情不经集体商量,领导自己就拍板决定了。

  “权力过分集中,难免会导致腐败,”河北省体育局副局长杨静之委员表示,从足球腐败案以及其他领域的众多腐败案件可以看出,权力高度集中、缺乏有效监督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将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督,让一切公职行为公开透明。

  许智慧代表说,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最好武器,除了要加大惩处腐败分子的力度,更应该着重在加强教育和建立制度上下功夫。“反腐败重在预防,出了事(司法机关)再介入就晚了,”她说,中国足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一个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让司法介入成为常态,从而使司法的威慑力长期存在。

  蒋效愚委员也认为,光靠足协内部的自我监督远远不够,必须形成社会舆论监督、行政监管、协会自律和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

  体制不改,腐败难除

  “体制不改,腐败难除,”杨静之委员指出,中国足球系列腐败案的根源在于其“管办不分”、“官商一体”的体制弊端。因此,司法惩处只是治标,对足球管理体制进行深层次改革,才是治本之策。

  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王钧委员也认为,中国足球要脱胎换骨、走向新生,光靠司法、舆论等外部力量的监督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现代职业化足球运作规律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今年2月,中国足协推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据介绍,通过此次改革,联赛办赛职能将从中国足协剥离,由中国足协下属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实施。同时,鉴于联赛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公益性,办赛与经营也必须分离,分别由不同职能的专业机构实施。

  尽管方案一出,“分离不够彻底”、“换汤不换药”等批评声四起,但在崔大林委员看来,外界对于改革方案的细节“有争议很正常”,重要的是足协已经迈出了改革第一步。他强调,任何改革都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指望管办分离一下子解决中国足球的所有问题并不现实。

(责任编辑:缑建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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