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马立明
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四位前国脚,由于“中远假球案”,被媒体披露已被有关部门批捕。祁宏和江津是中国打入2002年韩日世界杯的功勋之臣,申思和小李明则是上世纪90年代末“戚家军”的帐中主将。年长一点的球迷们,对他们在球场上的表现印象深刻。可他们在十年后的足坛打假案中落马,竟是因为2003年“末代甲A”的一场“默契球”。四人是涉假案至今为止级别最高的球员,中国足球“自由落体”的轨迹清晰可见。
据报道,当时濒临降级的天津泰达队,试图向上海中远队提出“以1200万人民币买球“,中远有夺冠希望因而拒绝了泰达。泰达老总转而买通了时任足协副主席的南勇。于是,上海中远队主将申思接到了这位顶头上司的电话,由此诞生了一场“中国赛场上最看不懂的比赛”:四大国脚表现低迷,夺冠热门不敌保级队,前者失冠,后者保级。
如果报道属实,南勇被买通,成为了假球案的关键进展,他亲自布置四大国脚,一场假球便水到渠成。中国足协管办不妨、政企不分,既是主导者、管理者,又是执行者、监督者,制订规则之时他们是官员,分配好处时他们又是商人。在管制上,权力之大,足可以为所欲为;在利益上,大小通吃,参与巨额利益分配。当时为了冲击韩日世界杯,足协不顾市场规则,接连两年出台“升级不降级”、“降级不升级”的荒唐做法,令俱乐部、球员、赞助商无所适从,严重破坏了联赛的信誉度。而在利益争夺上,足协又占据各种好处,不仅在赛事转播、赞助商冠名中搞“一言堂”,还能暗中操纵比赛成败。在“中远假球案”中,四大国脚一起成为南勇的帮凶。更令人吊诡的是,有报道称申思等竟因“南勇看得起他们”而兴奋不已,足见足坛之腐败,已上行下效,中国足球体无完肤。
今日,四大国脚遭到批捕,他们的故事自然让老球迷心酸。这很容易引起以下猜测:国脚尚如此,球员中涉假者大有人在。所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足坛打假案揭开的仅仅是冰山一角,继续深挖下去,更多的名字将出现在报端。一个问题是,我们如何对待这些犯错的足球从业者?他们都是“制度之痛”的牺牲品,在这个大染缸中难以自律,或被动、或主动地助纣为虐。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伤害了中国足球,而中国足球又伤害了他们。四大国脚均为国内难得的优秀球员,江津更因为对卡塔尔队的一次神奇扑救,成为球迷心目中的英雄。如果不是限于中国足球的环境,他们说不定已经一飞冲天,进入国际一流俱乐部的视线中。
诚然,球员必须为犯过的错误买单,但当时的环境是难以回避的量刑因素。为了中国足球的长远发展,还是应该以“治病救人”为方针。不能因为一次错误而否定一个人,也不能不给人重头再来的机会。“中国足球,人人有病”,这个现象的背后,在于“制度有病”。治病,要先治“制度之病”,必然从足协开刀,突破利益格局,实现管办分离,建立真正的职业联赛。否则,再优秀的球员,也可能会成为下一个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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